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导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基本理论 | 第9-16页 |
一、“区域”的定义和特征 | 第9-13页 |
(一) 当代中国的两种“区域” | 第9-10页 |
(二) “跨行政区划型区域”的特征 | 第10-13页 |
二、“区域立法”的概念和理论依据 | 第13-14页 |
(一) “区域立法”的定义 | 第13-14页 |
(二) “区域立法”的理论依据 | 第14页 |
三、太湖流域进行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必要性 | 第14-16页 |
(一) 区域立法可保证太湖流域各城市的法律制度协调统一 | 第14-15页 |
(二) 区域立法可保证太湖流域各城市的环境治理同步进行 | 第15-16页 |
第二章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16-24页 |
一、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模式 | 第16-19页 |
(一) “上级立法”模式 | 第16-18页 |
(二) “机构立法”模式 | 第18页 |
(三) “协调立法”模式 | 第18-19页 |
二、不同区域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19-24页 |
(一) “上级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19-21页 |
(二) “机构立法”模式的不可行性 | 第21-22页 |
(三) “协调立法”模式的局限性 | 第22-24页 |
第三章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应采用“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 | 第24-37页 |
一、“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的定义 | 第24页 |
二、太湖流域采用“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第24-28页 |
(一) 太湖流域采用“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的可行性 | 第24-25页 |
(二) 太湖流域采用“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的必要性 | 第25-28页 |
三、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主体和内容 | 第28-30页 |
(一)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主体 | 第28-29页 |
(二)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内容 | 第29-30页 |
四、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程序及其框架图 | 第30-34页 |
(一)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程序 | 第30-33页 |
(二) 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的框架图 | 第33-34页 |
五、太湖流域环境保护区域立法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 第34-35页 |
(一) 区域性地方性法规草案未表决通过及其解决 | 第34页 |
(二) 组成区域的空间地域单元发生变化及其应对 | 第34-35页 |
六、“立法草案分别通过”模式的其它优势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