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13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8-9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9-10页 |
三、研究现状 | 第10-12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2页 |
五、研究内容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我国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理论基础 | 第13-21页 |
一、司法认识可错性理论 | 第13-17页 |
(一)何为司法认识 | 第13页 |
(二)司法认识可错性理论的根据 | 第13-15页 |
(三)司法认识可错性理论对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指导意义 | 第15-17页 |
二、人权保障理论 | 第17-21页 |
(一)何为人权 | 第17页 |
(二)人权保障理论的根据 | 第17-18页 |
(三)人权保障理论对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指导意义 | 第18-21页 |
第二章 我国死刑立即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 第21-38页 |
一、以防范冤假错案为视角的分析 | 第21-28页 |
(一)死刑立即执行的主体 | 第22-23页 |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 | 第23-26页 |
(三)对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监督 | 第26-28页 |
二、以保障死刑立即执行人道性为视角的分析 | 第28-38页 |
(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方式 | 第29-32页 |
(二)死刑犯的会见亲属权 | 第32-34页 |
(三)死刑犯的结婚权 | 第34-35页 |
(四)死刑犯的生育权 | 第35-38页 |
第三章 对我国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完善建议 | 第38-59页 |
一、以错案预防为视角的完善建议 | 第38-47页 |
(一)死刑立即执行的主体 | 第38-40页 |
1.司法行政机关较审判机关更适宜作为死刑立即执行的主体 | 第38-40页 |
2.建立专门的执行部门执行死刑 | 第40页 |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 | 第40-43页 |
1.禁止在特定日期集中或统一执行死刑 | 第41页 |
2.适当延长交付执行期间 | 第41-43页 |
(三)对死刑立即执行程序的监督 | 第43-47页 |
1.明确监督职责,适当延长准备时间 | 第43-44页 |
2.规范暂停执行 | 第44-45页 |
3.增加临场监督主体 | 第45页 |
4.健全有效的追责机制 | 第45-47页 |
二、以权利保障为视角的完善建议 | 第47-59页 |
(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方式 | 第47-49页 |
1.在立法上保障死刑犯的执行方式选择权 | 第47-48页 |
2.规范注射死刑的适用 | 第48-49页 |
(二)死刑犯的会见亲属权 | 第49-52页 |
1.从非法律层面加强执法者对死刑犯权利的保障 | 第50页 |
2.从法律层面巩固死刑犯会见亲属权的地位 | 第50-52页 |
(三)死刑犯的结婚权 | 第52-55页 |
1.从立法上保障死刑犯的结婚权 | 第52-53页 |
2.从程序上规范死刑犯的结婚权 | 第53-55页 |
(四)死刑犯的生育权 | 第55-59页 |
1.从立法上保障死刑犯的生育权 | 第55-56页 |
2.从程序上规范死刑犯的生育权 | 第56-59页 |
结语 | 第59-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4页 |
致谢 | 第64-65页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