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综述 | 第8-9页 |
第一章 家事审判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9-27页 |
第一节 家事审判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界定 | 第9-19页 |
一、家事审判制度的内涵 | 第9-11页 |
二、家事审判制度与其他制度之辩证关系 | 第11-13页 |
三、家事审判制度的特征 | 第13-19页 |
第二节 家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诉讼法理 | 第19-22页 |
一、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的交错适用 | 第19-20页 |
二、客观真实主义 | 第20-21页 |
三、全面解决主义 | 第21页 |
四、限制处分主义 | 第21-22页 |
第三节 家事审判制度设立的正当性基础 | 第22-27页 |
一、由于家事案件本身所呈现出来的特殊性,家事案件的审理应有别于一般诉讼程序 | 第22-23页 |
二、为了保护公序良俗和家庭中弱者的需要,国家力量应适当干预 | 第23-25页 |
三、现代社会生活复杂化和社会分工的精细化要求法律活动的专门化 | 第25-27页 |
第二章 两大法系家事审判制度之比较考察 | 第27-35页 |
第一节 各国(地区)的家事审判制度 | 第27-31页 |
一、德国 | 第27-28页 |
二、日本 | 第28页 |
三、法国 | 第28-29页 |
四、美国 | 第29-30页 |
五、英国 | 第30-31页 |
第二节 对各国(地区)家事审判制度之评析 | 第31-35页 |
一、各国(地区)家事审判制度的优劣 | 第31-32页 |
二、各国(地区)家事审判制度中的可取之处 | 第32-35页 |
第三章 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反思 | 第35-46页 |
第一节 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历史考察 | 第35-37页 |
一、我国古代家庭案件处理方式简介 | 第35-36页 |
二、晚清修律与民国时期的家事审判制度 | 第36-37页 |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与新中国的家事案件处理 | 第37页 |
第二节 我国现行家事案件处理程序的弊端 | 第37-41页 |
一、我国欠缺家事审判程序和家事审判法 | 第37-38页 |
二、家事司法机构和家事法官的非专业化 | 第38-39页 |
三、当事人主义的不当适用 | 第39-40页 |
四、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突现程序保障的落后 | 第40-41页 |
第三节 构建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必要性 | 第41-46页 |
一、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个人解决家庭纠纷的能力的降低,进一步加大了人们利用司法资源的需求 | 第41页 |
二、传统家庭模式的衰落和家庭案件类型以及数量的猛增,传统的处理程序不能满足需要 | 第41-43页 |
三、构建家事审判制度是保障相应实体法实施的需要 | 第43-44页 |
四、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和民事审判的长期实践的要求 | 第44-46页 |
第四章 重构我国的家事审判制度 | 第46-55页 |
第一节 对我国现有研究成果之评介 | 第46-47页 |
一、建立人事诉讼程序说 | 第46-47页 |
二、在最高法院设置专业法庭说 | 第47页 |
第二节 建构我国家事审判制度的设想 | 第47-55页 |
一、制定专门的家事审判程序法 | 第47-48页 |
二、组建家事审判机构,配备家事法官和其它专业人员 | 第48-51页 |
三、建构诉前强制调解制度,完善法院调解机制 | 第51-53页 |
四、建立检察官参与家事案件的诉讼制度 | 第53-55页 |
结论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9页 |
科研成果 | 第59-61页 |
致谢 | 第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