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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庭调查论

引言第1-17页
第一章 刑事法庭调查概述第17-40页
 第一节 刑事法庭调查的内涵第17-21页
  一、刑事法庭调查的概念第17页
  二、刑事法庭调查的特性第17-21页
   (一) 法庭调查程序的法定性第17页
   (二) 法庭调查场所的固定性第17-18页
   (三) 法庭调查主体的参与性第18-19页
   (四) 法庭调查内容的特定性第19-20页
   (五) 法庭调查时间的集中性第20-21页
 第二节 刑事法庭调查的主体与客体第21-28页
  一、刑事法庭调查的主体第22-25页
   (一) 关于刑事程序主体的几种学说第22-23页
   (二) 当代中国法学界关于刑事诉讼主体的争论第23页
   (三) 刑事法庭调查的主体第23-25页
  二、刑事法庭调查的客体第25-28页
   (一) 关于刑事诉讼客体的争论第25-27页
   (二) 刑事诉讼客体的特征第27页
   (三) 刑事法庭调查的客体第27-28页
 第三节 刑事法庭调查的几种主要程序第28-34页
  一、对抗式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第28-29页
  二、审问式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第29-31页
  三、日本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第31-32页
  四、中国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第32-34页
 第四节 刑事法庭调查的价值与功能第34-40页
  一、刑事法庭调查程序的价值第34-35页
  二、刑事法庭调查的功能第35-40页
   (一) 查明事实真相、实现实体正义第36-37页
   (二) 维护诉讼人权、实现程序正义第37-40页
第二章 几种主要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40-85页
 第一节 法系与法庭调查模式第40-41页
 第二节 对抗式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41-52页
  一、弹劾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41-44页
   (一) 弹劾式法庭调查模式的形成与演化第41-43页
   (二) 弹劾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43-44页
  二、英国对抗式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44-52页
   (一) 英国对抗式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44-45页
   (二) 对抗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45-47页
   (三) 英国近年来对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第47-52页
 第三节 审问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52-62页
  一、纠问式诉讼模式的演变第52-57页
   (一) 教会法中的刑事审判程序第53页
   (二) 欧洲大陆中世纪世俗法院的刑事审判程序第53-54页
   (三) 法国纠问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确立第54-55页
   (四) 纠问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55-57页
  二、法国审问式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57-62页
   (一) 法国审问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确立第57-58页
   (二) 当代法国的刑事法庭调查程序第58-59页
   (三) 审问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59-61页
   (四) 法国近年来的刑事司法改革第61-62页
 第四节 混合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62-76页
  一、日本的混合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62-70页
   (一) 日本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的演变第62-63页
   (二) 日本混合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63-65页
   (三) 关于日本混合式法庭调查模式的基调之争第65-67页
   (四) 日本近年来刑事司法制度的修改第67-70页
  二、意大利的混合式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70-76页
   (一) 意大利混合式法庭调查模式的确立第70-71页
   (二) 意大利刑事法庭调查的原则和程序第71-73页
   (三) 意大利刑事诉讼中的五种特别程序第73-75页
   (四) 意大利新法典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75-76页
 第五节 前苏联、俄罗斯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76-85页
  一、俄罗斯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的演变第76-77页
  二、前苏联时期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77-80页
   (一) 法庭调查的主体及其法律地位第77-78页
   (二) 法庭调查的原则第78页
   (三) 法庭调查程序第78-79页
   (四) 法庭调查范围和调查程序的变更第79-80页
   (五) 法庭调查的证据规则第80页
  三、当代俄罗斯的法庭调查模式第80-85页
   (一) 《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的主要修改内容第80-82页
   (二) 俄罗斯的陪审法庭程序第82-83页
   (三) 被告人认罪与达成和解的特别程序第83-84页
   (四) 小结第84-85页
第三章 中国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85-107页
 第一节 旧中国的纠问式法庭调查第85-91页
  一、中国古代的刑事法庭调查第85-88页
   (一) 西周时期的刑事法庭调查第85页
   (二) 唐朝的刑事法庭调查第85-87页
   (三) 中国古代法庭审判的特征第87-88页
  二、近代中国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第88-91页
   (一) 清末修律确立的刑事法庭审判模式第88-90页
   (二) 国民政府时期的刑事法庭审判第90-91页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一)第91-96页
  一、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前的刑事法庭调查第91-92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法庭调查模式第92-96页
   (一) 法庭调查的构成主体第92页
   (二) 法庭调查主体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第92-93页
   (三) 法庭调查的原则与调查方式第93-95页
   (四) 法庭调查的程序第95页
   (五) 法庭调查中的证据规则第95-96页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刑事法庭调查模式(二)第96-103页
  一、刑事法庭调查主体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第97-100页
  二、法庭调查的原则、调查方式及调查程序第100-103页
   (一) 法庭测查的原则第100-101页
   (二) 法庭调查的顺序和方式第101-103页
 第四节 新刑事法庭调查模式之评价第103-107页
  一、新刑事法庭调查模式之特点第103-104页
   (一) 新的法庭调查模式体现了公正与效益的精神第103页
   (二) 新的法庭调查模式的特点第103-104页
  二、新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的立法缺憾第104-107页
   (一) 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受到诸多的限制第105页
   (二) 新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第105-106页
   (三) 新法典没有建立相应的证据规则第106-107页
   (四) 法官的中立与独立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第107页
第四章 刑事法庭调查的基本原则第107-129页
 第一节无罪推定原则第108-115页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第109-113页
   (一) 无罪推定的涵义及有关立法例第109-111页
   (二) 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第111-113页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第113-115页
   (一) 立法规定及理论界的争论第113-114页
   (二) 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必要性第114-115页
 第二节 法庭调查主体的参与原则第115-118页
  一、“参与”的含义及基本要求第115-116页
  二、辩护律师有效行使辩护权是参与原则的必然要求第116-118页
 第三节 法庭调查的直接言词原则第118-122页
  一、直接言词原则的涵义第118-120页
   (一) 直接原则第118-119页
   (二) 言词原则第119-120页
  二、直接言词原则的意义第120-121页
   (一) 直接言词原则有助于实现刑事审判的公正目的第120-121页
   (二) 直接言词原则是辩护权得以有效行使和实现的条件第121页
   (三) 直接言词原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保障第121页
  三、我国法律中的直接言词原则第121-122页
 第四节 法官的独立与中立原则第122-129页
  一、法官的独立原则第123-127页
   (一) 法官独立的内涵第123-125页
   (二) 我国法官的审判独立第125-127页
  二、法官中立原则第127-129页
   (一) 法官中立的涵义第127页
   (二) 法官中立的标准第127-128页
   (三) 我国法律中的法官中立第128-129页
第五章 法庭调查主体的角色分析第129-163页
 第一节 法庭调查中的辩护律师第129-154页
  一、辩护律师的职责第129-137页
   (一) 辩护律师的权利第129-132页
   (二) 辩护律师的义务第132-135页
   (三) 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第135-137页
  二、刑事辩护执业律师队伍与法律援助状况第137-142页
   (一) 刑事辩护执业律师队伍状况第137-139页
   (二) 法律援助状况第139-141页
   (三) 法律援助之解困第141-142页
  三、律师辩护权的行使与实现状况分析第142-154页
   (一) 刑事辩护呈萎缩态势第142-144页
   (二) 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困境分析第144-147页
   (三) 走出刑事辩护困境之建议第147-154页
 第二节 法庭调查中的法官第154-163页
  一、法官在刑事法庭调查中的权责分析第154-160页
   (一) 刑事法庭调查事项的控制权第154-156页
   (二) 法庭调查程序的指挥权和裁决权第156-160页
  二、法庭调查中的法官角色分析第160-163页
   (一) 法官的独立性第160-161页
   (二) 法官的中立性第161页
   (三) 法官的相对消极性第161-163页
第六章 法庭调查中的举证与质证第163-200页
 第一节 举证第163-176页
  一、举证概述第163-167页
   (一) 举证的概念第163-164页
   (二) 举证的主体第164-166页
   (三) 举证的对象第166页
   (四) 举证的规则第166-167页
  二、举证顺序与举证范围第167-172页
   (一) 举证主体的举证顺序第168-170页
   (二) 证据的调查范围第170-171页
   (三) 证据的举证顺序第171-172页
  三、举证方式与方法第172-176页
   (一) 举证方式第173-174页
   (二) 举证的方法第174-175页
   (三) 举证的技术要求第175-176页
 第二节 交义询问第176-187页
  一、美国的交叉询问规则第177-181页
   (一) 交义询问的一般规则第177-178页
   (二) 交叉询问的特别规则第178-181页
  二、我国的交叉询问规则第181-185页
   (一) 我国的交义询问规则第181-182页
   (二) 我国交义询问规则之评价第182-185页
  三、证人之界定与言词证据的区分第185-187页
 第三节 证人出庭作证之分析第187-195页
  一、证人出庭作证情况之现状第187-188页
  二、证人不出庭作证之原因分析第188-192页
   (一) 证人不愿意出庭,也不敢出庭作证,是最重要原因之一第188-190页
   (二) 立法缺陷与不足是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直接原因第190-191页
   (三) 立法对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分配不明确第191-192页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危害第192-193页
   (一) 证人不出庭损害了审判的公正性第192-193页
   (二) 证人不出庭剥夺了被告人面对反对自己的证人的权利第193页
   (三) 妨碍了审判方式的改革,导致了新的法庭调查模式的“变异”第193页
  四、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建议与对策第193-195页
 第四节 对传闻证据的质证第195-200页
  一、质证概述第195-197页
   (一) 质证的概念与特性第195-196页
   (二) 质证的价值第196页
   (三) 质证的规则第196-197页
  二、辩护律师对证据的质证第197-198页
   (一) 对公诉方证人证言的质证第197页
   (二) 对公诉方鉴定结论的质证第197-198页
   (三) 对公诉人出示的物证的质证第198页
   (四) 对公诉人出示的书证的质证第198页
   (五) 对公诉人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的质证第198页
  三、法庭质证对质证主体的要求第198-200页
   (一) 法庭质证中存在的问题第198-199页
   (二) 对质证主体的法庭要求第199-200页
第七章 刑事法庭调查中的听证与认证第200-227页
 一、听证第200-202页
 二、认证概述第202-205页
  (一) 认证的主体第202-203页
  (二) 认证的对象第203页
  (三) 认证的内容第203-204页
  (四) 认证的模式第204-205页
 三、证据的审查判断第205-211页
  (一) 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第205-207页
  (二) 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第207页
  (三) 对被告人陈述的审判断第207-211页
 四、认证的方法第211-215页
  (一) 认证方法的分类第211-212页
  (二) 关于当庭认证的评析第212-215页
 五、认证模式与认证规则第215-221页
  (一) 非法证据的概念第215-216页
  (二) 国外的证据排除规则第216-217页
  (三)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217-221页
 六、证据展示制度述评第221-227页
  (一) 西方主要国家证据展示制度的简要比较第221-223页
  (二) 我国证据展示制度的现状第223-224页
  (三) 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之缺陷第224-225页
  (四) 我国证据展示制度之建构第225-227页
结语 刑事法庭调查模式的再完善第227-233页
 一、完善辩护制度,改革审前程序,保障辩护权的实质实现第228页
 二、制定完整的证捌制度,完善证据规则,健全法庭调查程序第228-230页
  (一) 法典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建立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机制第228-229页
  (二) 法典规定交叉询问规则,同时规定主询问与反询问的特别规则第229页
  (三) 立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229-230页
  (四) 实行证掘裁判主义,确立法官的自由心证原则第230页
 三、推进法官独立,实现法官中立,保证法庭调查程序良性运转第230-232页
  (一) 进一步强化合议庭的权责,完善合议庭的功能第230页
  (二) 改革陪审制度,建立专家参审制第230页
  (三) 严格限制审判委员会的案件处理权,条件成熟时加以废除第230-231页
  (四) 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严格限制法官的庭外调查权,保证法官的中立第231-232页
 四、引进“辩诉交易”的合理内核,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大力提高诉讼效率第232-233页
参考文献第233-237页
后记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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