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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之检讨--兼论我国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选择

序言第1-14页
 一、物权行为理论之缘起及发展第11-12页
 二、对本文写作的一些说明第12-14页
第一章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初探第14-26页
 第一节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第15-21页
  一、物权行为的"二象性"第15-16页
  二、从实证法的角度看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第16-18页
  三、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具体表现第18-20页
  四、物权行为独立性之例外第20-21页
 第二节 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第21-26页
  一、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含义辨析第21-22页
  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与交易安全第22-23页
  三、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相对化第23-24页
  四、德国民法中其他相关制度对无因性缺陷的弥补第24-25页
  五、物权行为无因性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第25-26页
第二章 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之价值反思及我国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选择第26-47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比较第26-29页
  一、大陆法系各国的物权变动立法的四种模式第26-28页
  二、我国现行法中关于物权变动立法之定位第28-29页
 第二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价值反思第29-41页
  一、对物权行为无因性适用范围的再探讨第30-33页
  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价值考量第33-36页
  三、公示公信原则替代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可行性分析第36-40页
  四、结论第40-41页
 第三节 物权行为独立性的价值反思第41-46页
  一、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一个事实问题?第41-42页
  二、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积极价值的分析第42-43页
  三、交易成本问题--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引出的一个悖论第43-46页
  四、重新审视物权行为独立性的价值第46页
 第四节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第46-47页
第三章 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的适用范围及其体系效应第47-54页
 第一节 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的适用范围与物权行为之存废第47-50页
  一、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的适用范围第47-49页
  二、物权行为理论的存废第49-50页
 第二节 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的无权处分问题第50-54页
  一、《合同法》第51条存在的问题第50-52页
  二、问题之原因分析及解决思路第52-54页
参考文献第54-57页
论文独创性声明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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