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前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法律在土地财产权利保障中的担当 | 第10-24页 |
一、与土地财产权利相关的法律概念 | 第10-16页 |
(一)权利 | 第10-12页 |
(二)财产权 | 第12-13页 |
(三)土地权利的分类与土地财产权利的实质 | 第13-14页 |
(四)我国农村土地财产权利的性质 | 第14-16页 |
二、土地财产权利与法律保障 | 第16-24页 |
(一)权利与法律保障 | 第16-18页 |
(二)法的形式理性与权利保障 | 第18-22页 |
(三)法律对土地财产权利的特殊保护 | 第22-24页 |
第二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演变过程中的法律担当 | 第24-33页 |
一、土地改革时期 | 第24-29页 |
(一)土地改革时期法律的特征分析 | 第24-28页 |
(二)土地改革时期法律在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中的作用 | 第28-29页 |
二、以合作化运动为开端的农业集体化时期 | 第29-33页 |
(一)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 第29-30页 |
(二)农业集体化时期法律在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中的作用 | 第30-33页 |
第三章 现阶段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的法律担当 | 第33-43页 |
一、现阶段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 | 第33-35页 |
二、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相关立法的形式理性检讨 | 第35-43页 |
(一)关于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定是矛盾的 | 第35-36页 |
(二)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规定不合理且模糊 | 第36-38页 |
(三)关于土地所有权权能的法律规定有违普遍性要求 | 第38-40页 |
(四)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缺失程序理性 | 第40-41页 |
(五)官方行为与法律严重不一致 | 第41-43页 |
第四章 完备形式理性与应然法律担当 | 第43-48页 |
一、财产权利对人发展的意义 | 第43页 |
二、农民拥有土地财产权利的正当性证成 | 第43-45页 |
三、完备法的形式理性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 | 第45-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2-53页 |
致谢 | 第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