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美国证券法中私募发行及其相关概念 | 第11-15页 |
第一节 美国证券法中证券的定义 | 第11-12页 |
第二节 美国证券法中的豁免证券与豁免交易 | 第12-14页 |
一、豁免证券 | 第12-13页 |
二、豁免交易 | 第13-14页 |
第三节 美国证券法中私募发行的定义 | 第14-15页 |
第二章 1933 年《证券法》第4(2)条规则项下的证券私募发行界定 | 第15-27页 |
第一节 1933 年《证券法》第4(2)条的文本规定 | 第15页 |
第二节 SEC 早期所确立的“人数标准” | 第15-17页 |
一、SEC1935 年发布的公告 | 第15-16页 |
二、确立了SEC 早期判断私募发行的“人数标准” | 第16-17页 |
第三节 SEC v. Ralston Purina 案所确立的私募发行界定标准 | 第17-22页 |
一、SEC v. Ralston Purina 案情介绍 | 第17-18页 |
二、联邦最高法院对于SEC v. Ralston Purina Co.的判决与主要观点 | 第18-20页 |
三、SEC v. Ralston Purina Co.一案后“需求标准”得到确立 | 第20-22页 |
第四节 界定私募发行的其他相关因素 | 第22-27页 |
一、受要约人的人数 | 第22-23页 |
二、信息的可获取性 | 第23页 |
三、受要约人的资格 | 第23-25页 |
四、发行的规模 | 第25-26页 |
五、发行的方式 | 第26-27页 |
六、不存在转售 | 第27页 |
第三章 D 条例下的“安全港”规则 | 第27-35页 |
第一节 购买者的资格和人数 | 第28-30页 |
一、购买者的资格 | 第28-30页 |
二、购买者的人数标准 | 第30页 |
第二节 信息的披露 | 第30-32页 |
第三节 发行的方式 | 第32-33页 |
第四节 转售的限制 | 第33-34页 |
第五节 发行的“合并” | 第34页 |
第六节 通知的义务 | 第34-35页 |
第四章 对美国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简要评析 | 第35-36页 |
第五章 完善中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法律思考 | 第36-45页 |
第一节 我国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37-39页 |
第二节 我国私募发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 | 第39页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审核制度的建立 | 第39-41页 |
第四节 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对象资格与人数的界定 | 第41-42页 |
一、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对象的资格限制 | 第41页 |
二、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对象的数量限制 | 第41-42页 |
第五节 我国私募发行发行方式的界定 | 第42页 |
第六节 我国私募发行信息披露的要求 | 第42-43页 |
一、对“合格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要求 | 第43页 |
二、对非“合格投资者”的信息披露 | 第43页 |
第七节 我国私募发行转售的要求 | 第43-45页 |
一、转售对象与信息披露要求 | 第43-44页 |
二、限制转售证券的持有期间 | 第44-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0-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