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监视居住制度概述 | 第11-15页 |
第一节 监视居住的概念 | 第11页 |
第二节 我国的监视居住制度 | 第11-12页 |
第三节 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特征 | 第12-13页 |
一、 监视居住的限制性 | 第12页 |
二、 监视居住的预防性 | 第12-13页 |
三、 监视居住的临时性 | 第13页 |
第四节 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体系架构 | 第13-15页 |
第二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概述 | 第15-20页 |
第一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概念 | 第15页 |
第二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 | 第15页 |
第三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固定住所监视居住的区别 | 第15-16页 |
一、 两种监视居住的法律后果区别 | 第15-16页 |
二、 两种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区别 | 第16页 |
三、 两种监视居住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区别 | 第16页 |
第四节 增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意义 | 第16-20页 |
一、 完善我国的强制措施体系 | 第17-18页 |
二、 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第18-20页 |
第三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适用 | 第20-23页 |
第一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 第20-22页 |
一、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必要条件 | 第20页 |
二、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别条件 | 第20-22页 |
第二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 第22-23页 |
第四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现状 | 第23-29页 |
第一节 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分析 | 第23-24页 |
第二节 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现状 | 第24-29页 |
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若干问题分析 | 第24-25页 |
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易被其他强制措施替代 | 第25-29页 |
第五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域外比较 | 第29-35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类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规定 | 第29-32页 |
一、 德国的延期执行逮捕令制度 | 第29-30页 |
二、 意大利的住地逮捕制度 | 第30页 |
三、 俄罗斯的不远出具结与监视居住制度 | 第30-31页 |
四、 法国的司法管制制度 | 第31-32页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类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规定 | 第32-33页 |
一、 英国的附条件保释中的保释旅馆制度 | 第32页 |
二、 美国的附带限制性条件释放制度 | 第32-33页 |
第三节 我国港澳台地区类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规定 | 第33-35页 |
一、 台湾地区的限制住居 | 第33页 |
二、 澳门地区的禁止离境及接触 | 第33-35页 |
第六章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操作性建议 | 第35-40页 |
第一节 指定居所的选择 | 第35-37页 |
一、 将公共医疗场所作为执行场所 | 第35-36页 |
二、 将扶助机构作为执行场所 | 第36页 |
三、 设立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专门场所 | 第36-37页 |
第二节 监控方式的确定 | 第37-38页 |
一、 监控的方法 | 第37-38页 |
二、 监控的内容 | 第38页 |
第三节 执行任务的合理分配 | 第38-40页 |
一、 公共医疗场所、扶助机构及专门场所的管理部门各司其职 | 第38-39页 |
二、 由司法警察分担执行任务 | 第39-40页 |
第七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完善 | 第40-48页 |
第一节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增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可操作性 | 第40-46页 |
一、 扩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 | 第41-43页 |
二、 规定必须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范围 | 第43-44页 |
三、 合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 | 第44-45页 |
四、 增加规定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法律义务 | 第45-46页 |
第二节 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监督 | 第46-48页 |
一、 事前监督:统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准、决定机关 | 第46-47页 |
二、 事中监督:定期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第47页 |
三、 事后监督: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救济机制 | 第47-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