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性质的论争 | 第10-13页 |
(一) 民事合同说 | 第10-11页 |
(二) 行政合同说 | 第11-13页 |
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现行法解析 | 第13-19页 |
(一) 法条分析 | 第13-17页 |
1、第一阶段的案由规定 | 第13-14页 |
2、第二阶段的案由规定 | 第14-15页 |
3、第三阶段的案由规定 | 第15页 |
4、第四阶段的案由规定 | 第15-17页 |
(二) 实务评析 | 第17-19页 |
1、民事审判庭与行政审判庭都不予受理 | 第17页 |
2、界定为行政合同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第17-18页 |
3、界定为民事合同在现实中存在的风险 | 第18-19页 |
三、合同性质理论的域外法比较 | 第19-25页 |
(一) 民事合同理论及遇到的挑战 | 第20页 |
(二) 行政合同理论及遇到的挑战 | 第20-22页 |
(三) 行政私法合同理论及其适用 | 第22-25页 |
1、行政私法行为理论与行政私法合同理论 | 第22-23页 |
2、行政私法合同的适用领域 | 第23-25页 |
四、行政私法合同理论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的运用 | 第25-33页 |
(一)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特点 | 第25-28页 |
1、一方主体恒定,且兼具双重身份 | 第25-26页 |
2、合同内容有的平等协商确定,有的基于行政法律的直接规定 | 第26页 |
3、目的多重性,不同主体不同目的 | 第26页 |
4、行政规定第一性,民事协商第二性 | 第26-28页 |
(二) 行政私法合同理论的特点 | 第28-30页 |
1、在法律关系上,平等性与不平等性并存 | 第28页 |
2、在本质属性上,行政弱权性和民事契约性并存 | 第28-29页 |
3、在价值追求上,公益性和私益性并存 | 第29页 |
4、在权利义务上,行政权利义务处第一层次,民事权利义务处第二层次 | 第29-30页 |
(三) 行政私法合同定性的优势 | 第30-33页 |
1、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界定为行政私法合同在理论上的优势 | 第31页 |
2、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界定为行政私法合同在实践中的优势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8页 |
谢辞 | 第38-39页 |
个人简历和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