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一、探望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 | 第8-16页 |
(一) 探望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8-12页 |
(二) 探望权制度的价值 | 第12-16页 |
二、探望权制度的基本构架及我国立法的不足 | 第16-21页 |
(一) 探望权的主体 | 第16-17页 |
(二) 探望权的实现方式与行使方式 | 第17-19页 |
(三) 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 | 第19-20页 |
(四) 探望权的执行 | 第20-21页 |
三、对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缺陷的反思 | 第21-36页 |
(一) 探望权的权利义务主体范围过窄,界定不够合理 | 第21-26页 |
(二) 探望权制度中权利义务不统一,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 第26-29页 |
(三) 对探望权的中止规定过于简单笼统 | 第29-31页 |
(四) 未明确探望权的权利范围 | 第31-32页 |
(五)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规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第32-34页 |
(六) 对探望权制度中的“子女”有无成年限制存在疑惑 | 第34-36页 |
四、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建议 | 第36-46页 |
(一) 适当扩大与调整探望权权利义务主体范围 | 第36-38页 |
(二) 在探望权的设立和行使上贯穿维护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 | 第38-40页 |
(三) 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 | 第40-41页 |
(四) 明确界定探望权的权利内容 | 第41-42页 |
(五) 采取措施,加大对探望权的救济力度 | 第42-45页 |
(六) 改革探望权纠纷的诉讼程序设置 | 第45-46页 |
结论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