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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效力新论--行政过程论的研究进路

导言第1-17页
 一、探讨问题的框定第14-15页
 二、文章论证的思路第15-16页
 三、研究意义第16-17页
第一章 传统行政法学理论的特点第17-27页
 第一节 自由主义法治国家之行政法论第17-19页
 第二节 行政权之优越地位论第19-21页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之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区分论第21-24页
 第四节 行政行为核心论第24-27页
第二章 行政过程论的回应第27-65页
 第一节 社会福利生态法治国观念的取代第27-44页
  一、自由主义法治国家的难局第27-33页
   (一) 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张力第27-28页
   (二) 个体权利与社会正义的背离第28-30页
   (三) 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悖论第30-33页
  二、社会福利生态法治国的矫正第33-44页
   (一) 社会福利生态法治国的诞生第33-40页
   (二) 社会福利生态法治国对自由主义法治国的矫正第40-44页
 第二节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平等理念的树立第44-58页
  一、国家拜物教的倒塌第44-46页
   (一) 国家理性的有限性第45-46页
   (二) 行政权有限性:行政法的直接根据第46页
  二、交往行动理论(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的替代第46-49页
   (一) 交往行动的概念第47页
   (二) 交往行动理论的宗旨第47-48页
   (三) 交往行动的实现途径——商谈论(discourse theory)第48页
   (四) 交往行动理论对行政法学的影响第48-49页
  三、行政相对人地位的再认识第49-55页
   (一) 权利与权力的逻辑关系第49-53页
   (二) 权利与义务的逻辑关系第53-55页
  四、平等、契约行政理念的树立第55-58页
   (一) 行政法平等理念的塑造第55-56页
   (二) 现代行政与契约精神的融合第56-58页
 第三节 内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打通第58-65页
  一、政府流程再造:行政边界的淡化第58-61页
   (一) 政府流程再造的缘起第58-59页
   (二) 政府流程再造的基本思想第59-61页
  二、行政组织结构再造:由层级化到扁平化第61-62页
   (一) 层级化组织结构及其不适应症第61-62页
   (二) 扁平化组织的改造第62页
  三、行政特别权力关系的一般化第62-65页
第三章 行政行为效力研究方法论的更新第65-95页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祛魅”——行政过程论的取代第65-82页
  一、行政行为中心主义的局限第65-73页
   (一) 型式化过程中的难题第66-70页
   (二) 时点把握的弊端第70-71页
   (三) 给付行政时代过程重于结果第71-72页
   (四) 行政相对人公法行为未予关注第72-73页
  二、行政行为重要性的丧失第73-78页
   (一) 现代行政的本来面目:多样性的聚合第73-76页
   (二)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讼通道功能的放弃第76-78页
  三、行政过程论的取代第78-82页
   (一) 行政过程论的意涵第78页
   (二) 行政过程论的特色第78-82页
 第二节 效力论研究方法的更新第82-95页
  一、行政行为性质的再认识第82-90页
   (一) 目前对行政行为概念的基本理解第82-87页
   (二) 相关概念区分的困难第87-88页
   (三) 行政行为、准行政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的真正关系第88-89页
   (四) 行政行为性质的反思第89-90页
  二、行政行为效力研究的过程论方法第90-95页
   (一) 动态论方法第90-92页
   (二) 整体论的方法第92-93页
   (三) 阶段论方法第93-95页
第四章 作出阶段行政行为的效力探讨第95-116页
 第一节 准备行为的效力第95-98页
  一、准备行为的效力概述第95页
  二、准备行为的效力分析第95-98页
   (一) 行政调查行为第95-96页
   (二) 通知行为第96-97页
   (三) 行政承诺第97-98页
   (四) 批准行为第98页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第98-102页
  一、行政行为成立概述第98-99页
  二、行政行为成立的意义第99-100页
   (一) 行政程序终结第99页
   (二) 生效的时点第99页
   (三) 责任的归属第99-100页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第100-101页
   (一)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意思表示第100页
   (二) 行政行为成立要件分析第100-101页
  四、行政行为的不存在及其法律后果第101-102页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生效第102-109页
  一、行政行为生效的不同情形第102-107页
   (一) 即时生效第102页
   (二) 通知生效第102-105页
   (三) 受领生效第105页
   (四) 附款生效第105-107页
  二、行政行为的自缚力第107-109页
   (一) 行政行为自缚力的意涵第107-108页
   (二) 自缚力的缓和第108-109页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无效第109-116页
  一、行政行为无效概述第109-111页
   (一) 行政行为无效的根据第109-110页
   (二) 行政行为无效的标准第110-111页
  二、无效行政行为的后果第111-113页
   (一) 实体法与救济法上的效果第111页
   (二) 行政行为无效与行政行为的其他效力的关系第111-112页
   (三) 行政行为的部分无效第112页
   (四) 关联行为无效第112页
   (五) 行政行为无效后果的处理第112-113页
  三、行政行为无效与相对人的防卫权第113-114页
   (一) 行政过程中的防卫权第113-114页
   (二) 防卫权行使的困境第114页
  四、行政行为无效确认程序第114-116页
第五章 行政行为存续期间的效力第116-142页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存续力第116-124页
  一、公定力理论在行政法学中的传承和擅变—以法、日为例第116-120页
   (一) 法国“行政处理特权”理论第116-118页
   (二) 日本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第118-120页
  二、公定力理论的困境第120-122页
   (一) 推定的逻辑矛盾第120-121页
   (二) 法的安定性与权利保障的姐龋第121页
   (三) 实定法依据的缺失第121-122页
   (四) 公定力思维的静止和僵化第122页
  三、行政行为的存续力第122-124页
   (一) 存续力是行政行为效力的自我维持第122-123页
   (二) 行政行为存续力是信赖保护的基础第123页
   (三) 存续力是行政行为其他效力展开的平台第123-124页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拘束力第124-136页
  一、行政行为拘束力概述第124-125页
  二、行政行为拘束力的客观范围第125-130页
   (一) 行政行为主文的拘束力第125-126页
   (二) 行政行为事实认定的拘束力第126-128页
   (三) 行政行为理由说明的拘束力第128-130页
  三、行政行为拘束力的主观范围第130-136页
   (一) 对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拘束力第130页
   (二) 对上下级行政主体的拘束力第130-131页
   (三) 对其他行政主体的拘束力第131页
   (四) 对本行政主体的拘束力第131-133页
   (五) 对法院的拘束力第133-136页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第136-142页
  一、行政行为执行力概述第136-138页
   (一) 自行执行力第136-137页
   (二) 强制执行力第137-138页
  二、行政行为执行力的特点第138-139页
   (一) 强制执行力的潜在备用性第138页
   (二) 阶段递增性第138-139页
  三、行政行为执行力在各时点上的表现第139-140页
   (一) 行政行为生效时第139页
   (二) 行政行为的履行期限内第139-140页
   (三) 强制执行的告诫第140页
   (四)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第140页
   (五) 强制执行的实施第140页
  四、行政执行体制的重构第140-142页
第六章 争讼阶段行政行为效力分析第142-159页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不可争力第142-147页
  一、行政行为不可争力概述第142-143页
  二、行政行为不可争力的根据与条件第143页
  三、行政行为不可争力的起始点第143-145页
   (一) 单一行政相对人的情况第143-144页
   (二) 复数相对人的情况第144-145页
  四、行政行为不可争力的法律效果第145-147页
   (一) 相对人不可请求撤销第145页
   (二) 行政主体的重新审查权第145页
   (三) 行政主体的重复处理与第二次裁决第145-147页
 第二节 争讼对行政行为效力的阻却第147-149页
  一、不可争力的阻却第147页
  二、拘束力的阻止第147-148页
   (一) 被撤销企业原告资格的获得第147-148页
   (二) 民事诉讼的中止第148页
  三、强制执行力的延缓第148-149页
   (一) 复议和撤销之诉的延缓效力第148页
   (二) 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诉讼期间强制执行的规定第148-149页
 第三节 审理、判决与行政行为效力第149-154页
  一、案件审理中被诉行政行为的改变第149-151页
   (一) 诉的变更第150页
   (二) 继续确认之诉第150-151页
   (三) 改变的限制第151页
  二、行政行为效力对选择判决类型的约束第151-152页
   (一) 违法行政行为的判决方式第151-152页
   (二) 确认违法判决的选择第152页
  三、对复议决定和判决关系的调整第152-154页
   (一) 我国目前的调整模式第152-153页
   (二) 国外的立法例第153-154页
   (三) 复议与判决的调整第154页
 第四节 行政行为效力的最终确定第154-159页
  一、行政行为不可变更力概述第154-155页
   (一) 不可变更力的概念第154-155页
   (二) 不可变更力与不可争力的关系第155页
  二、不可变更力的条件第155-156页
   (一) 撤销期限经过第155-156页
   (二) 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第156页
  三、不可变更力的效果第156-159页
   (一) 合法行政行为的废止第156-157页
   (二) 违法行政行为不可变更力的效果第157页
   (三) 程序重新进行与再审的限制第157-159页
结语第159-160页
参考书目第160-174页
后记第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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