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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研究--以规范我国高等学校权力为中心

中英文摘要第1-12页
引言第12-17页
第一章 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分析第17-37页
 第一节 高等教育的法律界定第17-25页
  一、现代社会中高等教育的一般属性:社会公益性和个人权利性的结合..第17-19页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界定第19-25页
   (一) 公共服务的二分法第19-21页
   (二) 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公共服务关系第21-25页
 第二节 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第25-37页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第25-33页
   (一) 我国高等学校法律定位的偏差第25-27页
   (二) 美、日、德、法四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规定第27-28页
   (三) 法国的公务法人制度第28-32页
   (四) 借鉴法国的制度,对我国高等学校的重新定位第32-33页
  二、学生的法律地位第33-37页
   (一) 学生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被动地位第33-34页
   (二) 恢复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第34-37页
第二章 对学校规章制定权的规制第37-60页
 第一节 学校规章制定权第37-42页
  一、学校规章制定权的权力来源第37-39页
   (一) 国家授权理论第37页
   (二) 社会契约理论第37-39页
  二、学校规章的法律效力第39-41页
   (一) 学校规章获得法律效力的方式第39-40页
   (二) 学校规章与国家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第40-41页
  三、学校规章的分类第41-42页
   (一) 章程第42页
   (二) 章程以外的一般规则第42页
 第二节 我国高等学校规章制定权的失范与规制第42-60页
  一、我国高校规章制定权的失范原因分析第43-44页
   (一) 规章制定权主体错位,导致民主机制的缺失第43页
   (二) 高等学校章程不健全,造成规范体系的断层第43页
   (三) 高等学校职能多元化,引发学校权力的扩张第43-44页
   (四) 概括条款和类推原则的滥设,违反明确性原则第44页
  二、立法规制:法律授权、法律保留与法律优位第44-54页
   (一) 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论基础第45页
   (二) 法律保留的范围第45-48页
   (三) 法律优位原则第48-49页
   (四) 立法规制的路径探讨第49-54页
  三、行政规制:教育行政机关的监督第54-58页
   (一) 行政规制的方式第54-55页
   (二) 行政监督的强度第55-56页
   (三) 教育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规章的处理第56-57页
   (四) 完善我国高校规章制定权的行政规制第57-58页
  四、来自学生的监督第58-60页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对学校执行权的约束第60-83页
 第一节 招生录取权第60-66页
  一、招生录取是行政许可之一种第60-61页
  二、行政法原则对规范我国高校招生权的引导作用第61-66页
   (一) 权限法定原则第61-62页
   (二) 平等原则与“逆向歧视”第62-64页
   (三) 公开原则第64页
   (四) 信赖保护原则第64页
   (五) 比例原则第64-65页
   (六) 正当程序原则第65页
   (七) 责任行政原则第65-66页
   (八) 有效救济原则第66页
 第二节 学业评价权第66-69页
  一、学术权力与判断余地第66-67页
  二、高等学校学业评价权的规范第67-69页
   (一) 平等原则第67-68页
   (二) 公开原则第68-69页
 第三节 学籍管理与处分权第69-78页
  一、学校的学籍管理权与学生的自动退学权第69-70页
  二、处分权第70-78页
   (一) 处分法定原则第70-73页
   (二) 不当连接禁止原则第73-76页
   (三) 合理裁量的原则第76-77页
   (四) 建立处分撤销制度第77-78页
 第四节 颁发学业证书权第78-83页
  一、颁发学业证书系行政确认行为之一种第78页
  二、我国高校学业证书颁发行为的修正第78-83页
   (一) 不当连接禁止原则第78-80页
   (二) 公平原则第80页
   (三) 权限法定原则第80-83页
第四章 高等学校权力的公共性与学生的参与权第83-106页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高校管理制度及学生参与权的状况第83-85页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第83-85页
  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现状第85页
 第二节 学生参与管理权的必要性第85-97页
  一、理论分析第85-88页
   (一) 人的主体性理论第85-86页
   (二) 自主与民主的内在逻辑关系第86页
   (三) 民主与权威的相辅相成第86-87页
   (四) 校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的相互促进第87-88页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第88-97页
   (一) 德国第88-90页
   (二) 法国第90-93页
   (三) 我国台湾地区第93-95页
   (四) 其他国家第95-97页
 第三节 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参与权的深化第97-106页
  一、参与的事项分析第98-103页
   (一) 不适宜学生参与的事项第98-99页
   (二) 适宜学生参与的事项第99-103页
  二、参与的方式第103-106页
   (一) 直接参与式第103页
   (二) 恳谈会和协议会等形式第103-104页
   (三) 咨询交涉式第104页
   (四) 强制复决式第104-106页
第五章 高等学校权力的扩张性与学生获得救济权第106-130页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第106-110页
  一、扩张性是高等学校权力的特征第106-107页
  二、获得救济权是对于国家权力的对抗第107页
  三、我国现行制度对于学生获得救济权保障乏力第107-110页
 第二节 构筑学生权利救济的制度性保障体系第110-111页
 第三节 行政诉讼保障机制第111-130页
  一、招生之诉第111-114页
   (一) 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之辨第112页
   (二) 探索具体问题的解决思路第112-114页
  二、评价之诉第114-121页
   (一) 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114-116页
   (二) 法国行政法院对于原告资格确定的原则第116-117页
   (三) 法国和德国行政法院运用的审查标准第117-120页
   (四) 评价之诉在我国的发展进路分析第120-121页
  三、处分之诉第121-126页
   (一) 受案范围之争第121-123页
   (二) 国外法院对于处分之诉的处理原则第123-126页
   (三) 对我国制度改革的思考第126页
  四、赔偿之诉第126-129页
   (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设置的桎梏第126-127页
   (二) 法国行政法院确立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第127-128页
   (三) 我国赔偿之诉的解决之道第128-129页
  小结:我国高等学校学生权利救济体制的重构第129-130页
结论与建议第130-135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135-143页
附录第143-168页
 德国《大学基准法》的条款目录(2002 年版本)第143-144页
 法国教育法典节录(法律篇)第144-153页
 我国台湾地区大学法(2003 年02 月06 日修正)第153-158页
 我国台湾地区大学法施行细则(2004 年02 月27 日修正)第158-160页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奖惩文件选编第160-168页
后记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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