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摘要 | 第1-12页 |
引言 | 第12-17页 |
第一章 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分析 | 第17-37页 |
第一节 高等教育的法律界定 | 第17-25页 |
一、现代社会中高等教育的一般属性:社会公益性和个人权利性的结合.. | 第17-19页 |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界定 | 第19-25页 |
(一) 公共服务的二分法 | 第19-21页 |
(二) 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公共服务关系 | 第21-25页 |
第二节 高等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 | 第25-37页 |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 第25-33页 |
(一) 我国高等学校法律定位的偏差 | 第25-27页 |
(二) 美、日、德、法四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规定 | 第27-28页 |
(三) 法国的公务法人制度 | 第28-32页 |
(四) 借鉴法国的制度,对我国高等学校的重新定位 | 第32-33页 |
二、学生的法律地位 | 第33-37页 |
(一) 学生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被动地位 | 第33-34页 |
(二) 恢复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 | 第34-37页 |
第二章 对学校规章制定权的规制 | 第37-60页 |
第一节 学校规章制定权 | 第37-42页 |
一、学校规章制定权的权力来源 | 第37-39页 |
(一) 国家授权理论 | 第37页 |
(二) 社会契约理论 | 第37-39页 |
二、学校规章的法律效力 | 第39-41页 |
(一) 学校规章获得法律效力的方式 | 第39-40页 |
(二) 学校规章与国家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 第40-41页 |
三、学校规章的分类 | 第41-42页 |
(一) 章程 | 第42页 |
(二) 章程以外的一般规则 | 第42页 |
第二节 我国高等学校规章制定权的失范与规制 | 第42-60页 |
一、我国高校规章制定权的失范原因分析 | 第43-44页 |
(一) 规章制定权主体错位,导致民主机制的缺失 | 第43页 |
(二) 高等学校章程不健全,造成规范体系的断层 | 第43页 |
(三) 高等学校职能多元化,引发学校权力的扩张 | 第43-44页 |
(四) 概括条款和类推原则的滥设,违反明确性原则 | 第44页 |
二、立法规制:法律授权、法律保留与法律优位 | 第44-54页 |
(一) 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论基础 | 第45页 |
(二) 法律保留的范围 | 第45-48页 |
(三) 法律优位原则 | 第48-49页 |
(四) 立法规制的路径探讨 | 第49-54页 |
三、行政规制:教育行政机关的监督 | 第54-58页 |
(一) 行政规制的方式 | 第54-55页 |
(二) 行政监督的强度 | 第55-56页 |
(三) 教育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规章的处理 | 第56-57页 |
(四) 完善我国高校规章制定权的行政规制 | 第57-58页 |
四、来自学生的监督 | 第58-60页 |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对学校执行权的约束 | 第60-83页 |
第一节 招生录取权 | 第60-66页 |
一、招生录取是行政许可之一种 | 第60-61页 |
二、行政法原则对规范我国高校招生权的引导作用 | 第61-66页 |
(一) 权限法定原则 | 第61-62页 |
(二) 平等原则与“逆向歧视” | 第62-64页 |
(三) 公开原则 | 第64页 |
(四) 信赖保护原则 | 第64页 |
(五) 比例原则 | 第64-65页 |
(六) 正当程序原则 | 第65页 |
(七) 责任行政原则 | 第65-66页 |
(八) 有效救济原则 | 第66页 |
第二节 学业评价权 | 第66-69页 |
一、学术权力与判断余地 | 第66-67页 |
二、高等学校学业评价权的规范 | 第67-69页 |
(一) 平等原则 | 第67-68页 |
(二) 公开原则 | 第68-69页 |
第三节 学籍管理与处分权 | 第69-78页 |
一、学校的学籍管理权与学生的自动退学权 | 第69-70页 |
二、处分权 | 第70-78页 |
(一) 处分法定原则 | 第70-73页 |
(二) 不当连接禁止原则 | 第73-76页 |
(三) 合理裁量的原则 | 第76-77页 |
(四) 建立处分撤销制度 | 第77-78页 |
第四节 颁发学业证书权 | 第78-83页 |
一、颁发学业证书系行政确认行为之一种 | 第78页 |
二、我国高校学业证书颁发行为的修正 | 第78-83页 |
(一) 不当连接禁止原则 | 第78-80页 |
(二) 公平原则 | 第80页 |
(三) 权限法定原则 | 第80-83页 |
第四章 高等学校权力的公共性与学生的参与权 | 第83-106页 |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高校管理制度及学生参与权的状况 | 第83-85页 |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 | 第83-85页 |
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现状 | 第85页 |
第二节 学生参与管理权的必要性 | 第85-97页 |
一、理论分析 | 第85-88页 |
(一) 人的主体性理论 | 第85-86页 |
(二) 自主与民主的内在逻辑关系 | 第86页 |
(三) 民主与权威的相辅相成 | 第86-87页 |
(四) 校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的相互促进 | 第87-88页 |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第88-97页 |
(一) 德国 | 第88-90页 |
(二) 法国 | 第90-93页 |
(三) 我国台湾地区 | 第93-95页 |
(四) 其他国家 | 第95-97页 |
第三节 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参与权的深化 | 第97-106页 |
一、参与的事项分析 | 第98-103页 |
(一) 不适宜学生参与的事项 | 第98-99页 |
(二) 适宜学生参与的事项 | 第99-103页 |
二、参与的方式 | 第103-106页 |
(一) 直接参与式 | 第103页 |
(二) 恳谈会和协议会等形式 | 第103-104页 |
(三) 咨询交涉式 | 第104页 |
(四) 强制复决式 | 第104-106页 |
第五章 高等学校权力的扩张性与学生获得救济权 | 第106-130页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 | 第106-110页 |
一、扩张性是高等学校权力的特征 | 第106-107页 |
二、获得救济权是对于国家权力的对抗 | 第107页 |
三、我国现行制度对于学生获得救济权保障乏力 | 第107-110页 |
第二节 构筑学生权利救济的制度性保障体系 | 第110-111页 |
第三节 行政诉讼保障机制 | 第111-130页 |
一、招生之诉 | 第111-114页 |
(一) 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之辨 | 第112页 |
(二) 探索具体问题的解决思路 | 第112-114页 |
二、评价之诉 | 第114-121页 |
(一) 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第114-116页 |
(二) 法国行政法院对于原告资格确定的原则 | 第116-117页 |
(三) 法国和德国行政法院运用的审查标准 | 第117-120页 |
(四) 评价之诉在我国的发展进路分析 | 第120-121页 |
三、处分之诉 | 第121-126页 |
(一) 受案范围之争 | 第121-123页 |
(二) 国外法院对于处分之诉的处理原则 | 第123-126页 |
(三) 对我国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126页 |
四、赔偿之诉 | 第126-129页 |
(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设置的桎梏 | 第126-127页 |
(二) 法国行政法院确立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 | 第127-128页 |
(三) 我国赔偿之诉的解决之道 | 第128-129页 |
小结:我国高等学校学生权利救济体制的重构 | 第129-130页 |
结论与建议 | 第130-13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135-143页 |
附录 | 第143-168页 |
德国《大学基准法》的条款目录(2002 年版本) | 第143-144页 |
法国教育法典节录(法律篇) | 第144-153页 |
我国台湾地区大学法(2003 年02 月06 日修正) | 第153-158页 |
我国台湾地区大学法施行细则(2004 年02 月27 日修正) | 第158-160页 |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奖惩文件选编 | 第160-168页 |
后记 | 第1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