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8页 |
一、 引言 | 第8-9页 |
(一) 抵押权概念、属性及社会价值 | 第8-9页 |
(二) 研究抵押权优先效力限制的意义和方法 | 第9页 |
二、 抵押权的优先效力 | 第9-12页 |
(一) 抵押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 第10页 |
(二) 抵押权在实现时对完全物权和用益物权优先 | 第10-11页 |
(三) 抵押权在担保物权内部的优先效力 | 第11页 |
(四) 抵押权内部的优先效力 | 第11-12页 |
三、 抵押权与相关权利竞存时的处理 | 第12-15页 |
(一) 权利竞存与权利竞合 | 第12页 |
(二) 处理抵押权与相关权利竞存的规则 | 第12-14页 |
1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 | 第12页 |
2 、时间在先则权利在先 | 第12-13页 |
3 、善意受保护,恶意受否定 | 第13页 |
4 、公示公信力不溯及既往 | 第13-14页 |
(三) 抵押权与相关权利竞存的经济根源与法律根源 | 第14-15页 |
1 、市场经济下物的权能发挥 | 第14页 |
2 、民法的权利本位性格 | 第14-15页 |
四、 留置权对动产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15-18页 |
(一) 先押后置情形,留置权优先 | 第15-17页 |
1 、留置权系由法律直接规定 | 第15-16页 |
2 、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属性 | 第16页 |
3 、留置权产生的原因行为有利于抵押权人 | 第16页 |
4 、留置权人承担较大风险 | 第16-17页 |
5 、留置权主体的相对弱势 | 第17页 |
6 、动产抵押权优先的不经济 | 第17页 |
(二) 先置后押情形,留置权优先 | 第17-18页 |
1 、留置物所有权人主观态度可能非为善意 | 第17-18页 |
2 、时间在先则权利在先 | 第18页 |
五、 动产质权对动产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18-22页 |
(一) 先押后质情形 | 第18-20页 |
1 、先押后质中特定动产质权的规制 | 第18-19页 |
2 、先押后质中一般动产质权优先 | 第19-20页 |
(二) 先质后押情形,质权优先 | 第20-21页 |
(三) 同时抵押和质押情形,抵押权不优先 | 第21页 |
(四) 我国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及其质疑 | 第21-22页 |
六、 多重抵押中各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22-25页 |
(一) 多重抵押存在的法理依据及经济因素 | 第22-23页 |
(二) 多重抵押中登记对抗力的体现 | 第23-24页 |
(三) 未经登记的多重抵押,设定在先无优先效力 | 第24-25页 |
七、 优先权制度对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25-33页 |
(一) 优先权的概念、特征及立法例 | 第25-26页 |
(二) 船舶优先权对船舶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26-29页 |
1 、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 | 第26-27页 |
2 、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 | 第27页 |
3 、船舶优先权效力优先不以登记为要件 | 第27-29页 |
(三)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对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29页 |
(四) 工程价款优先权对工程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29-32页 |
1 、台湾地区民法中承揽人的权利 | 第29-30页 |
2 、工程价款优先权概念厘清 | 第30页 |
3 、工程价款优先权优先于工程抵押权 | 第30-32页 |
(五) 其他优先权对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32-33页 |
1 、一般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 | 第32-33页 |
2 、特别不动产优先权对抵押权优先效力之限制 | 第33页 |
八、 重构动产抵押权,辅之优先权梳理 | 第33-38页 |
(一) 重构我国的动产抵押权制度 | 第33-36页 |
1 、明确可设定抵押权的动产范围,排除一般动产 | 第33-35页 |
2 、对动产抵押物进行统一公示 | 第35-36页 |
3 、限定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效力期间 | 第36页 |
4 、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竞存,设定在先效力优先 | 第36页 |
(二) 梳理我国的优先权 | 第36-38页 |
1 、优先权可不予涵盖留置权 | 第36-37页 |
2 、一般法统一规定优先权,特别法予以补充修正 | 第37页 |
3 、参考法国、日本的优先权具体种类 | 第37-38页 |
九、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