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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不作为的救济

前言第1-19页
第一章 行政不作为的基础理论第19-45页
 第一节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地位第19-24页
  一. 不作为在哲学理论中的地位第19-20页
  二. 不作为在法理学中的地位第20-22页
  三. 行政不作为在行政行为理论中的地位第22-24页
   (一) 行政不作为的现行法律地位第22-23页
   (二) 行政不作为在行政行为理论中的地位第23-24页
 第二节 行政不作为的概念第24-33页
  一. 我国的行政不作为概念第24-28页
  二. 其他国家的行政不作为概念第28-29页
   (一)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不作为概念第28-29页
   (二) 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不作为概念第29页
  三. 行政不作为概念的解析第29-30页
  四. 明示拒绝行为不属于行政不作为第30-33页
   (一) 明示拒绝行为不属于行政不作为的理论分析第31-32页
   (二) 明示拒绝行为不属于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实践分析第32-33页
 第三节 行政不作为的性质——违法性第33-34页
 第四节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第34-40页
  一. 刑法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第34-35页
  二. 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第35-40页
   (一) 行政作为义务的范围第36-37页
    1、 行政作为义务不包括非法律性质的义务第36页
    2、 行政作为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作为义务第36-37页
    3、 行政作为义务必须是特定的作为义务第37页
   (二) 行政作为义务的内容第37-40页
    1、 法律规范中规定的作为义务第37-39页
    2、 先行行为义务第39页
    3、 行政合同义务(契约义务)第39页
    4、 公共秩序义务第39-40页
 第五节 行政不作为的分类第40-43页
  一. 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和侵犯个人利益的行政不作为第40页
  二. 依申请的行政不作为和依职权的行政不作为第40-41页
  三. 具体行政不作为和抽象行政不作为第41页
  四. 行政复议不作为和行政不作为第41-42页
  五. 排除性行政不作为和授益性行政不作为第42-43页
 第六节 行政不作为与法律拟制制度第43-45页
第二章 行政不作为的救济理论第45-85页
 第一节 社会权(生存权)理论的兴起第45-54页
  一. 自由权向社会权的转变第45-46页
  二. 社会权(生存权)的理论第46-50页
   (一) 社会权(生存权)产生的历史意义第46-47页
   (二) 社会权与生存权的具体内涵第47-50页
    1、 社会权与生存权的具体内涵的理论探讨第47-48页
    2、 生存权的具体内涵第48-50页
  三. 社会权(生存权)的法律地位第50-54页
   (一) 社会权(生存权)的宪法地位第50-51页
   (二) 社会权(生存权)的法律性质第51-54页
    1、 国家纲领说第52页
    2、 抽象权利说第52-53页
    3、 具体权利说第53-54页
    4、 法定权利说第54页
 第二节 给付行政理论的发展第54-63页
  一. 给付行政的概念第54-56页
   1、 给付行政的概念第54-55页
   2、 给付行政的意义第55-56页
  二. 自由主义法治国对行政不作为理论的否定第56-60页
   (一) 自由主义法治国的理论第56-58页
    1、 自由权的宪法保障第57页
    2、 依法行政原则的建立第57-58页
    3、 个人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第58页
   (二) 自由主义法治国对行政不作为理论的否定第58-60页
    1、 依法行政原则的兴起第59页
    2、 私法调整的盛行第59页
    3、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膨胀第59-60页
  三. 社会法治国对行政不作为理论的肯定第60-63页
   (一) 社会法治国的理论第60-62页
   (二) 社会法治国对行政不作为理论的肯定第62-63页
    1、 给付行政的性质第62-63页
    2、 依法行政原则的进化第63页
 第三节 公权理论的进化第63-79页
  一. 初期(格邦时代)的公权理论第65-68页
   (一) 初期(格邦时代)的公权理论的内容第65-66页
    1、 国家性质的公权观念第65页
    2、 义务性质的公权观念第65页
    3、 抽象性质的公权观念第65-66页
   (二) 初期(格邦时代)的公权理论的贡献第66-67页
    1、 奠定了公权理论发展的基础第66页
    2、 认同国家法人化和公民个人权利的主体性第66-67页
    3、 促进公法与私法的继续分化第67页
    4、 促成司法救济制度的发展第67页
   (三) 初期(格邦时代)的公权理论的缺陷第67-68页
    1、 自由、民主意识过于淡薄第68页
    2、 司法救济意识过于缺乏第68页
  二. 奥托·麦耶时代(自由法治国)的公权理论第68-73页
   (一) 奥托·麦耶的公权理论的要素分析第68-70页
    1、 法规的强制性要素第69页
    2、 私益的保护性要素第69-70页
    3、 赋予对国家请求权的要素第70页
   (二) 对奥托·麦耶的公权理论的修正第70-71页
    1、 关于法规的强制性要素的修正第70页
    2、 关于私益的保护性要素的修正第70-71页
    3、 关于赋予对国家请求权要素的修正第71页
   (三) 奥托·麦耶时代(自由法治国)的公权理论的贡献第71-72页
    1、 保护公民的实体和程序权利第71-72页
    2、 保护法规理论的建立第72页
   (四) 奥托·麦耶时代(自由法治国)的公权理论的缺陷第72-73页
    1、 欠缺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第72-73页
    2、 欠缺请求国家积极作为的公权第73页
    3、 欠缺课以义务诉讼的救济制度第73页
  三. 社会法治国时代的公权理论第73-79页
   (一) 社会法治国的公权理论产生的法制因素第73-75页
    1、 宪法因素第73-74页
    2、 行政法因素第74页
    3、 保护规范的理论因素第74-75页
   (二) 社会法治国时代的公权理论的内容第75-78页
    1、 直接从基本权导出公权第75-76页
    2、 承认第三人的公权第76-77页
    3、 事实上的利益受到重视第77页
    4、 公权力发动请求权开始萌芽第77-78页
   (三) 社会法治国时代的公权理论的贡献第78-79页
    1、 公权的实体内容不断扩大第78页
    2、 公权的程序保障(司法救济)不断加强第78-79页
 第四节 我国的行政不作为救济理论第79-85页
  (一) 公民权利理论的完善第79-80页
  (二) 国家纲领的行政给付性质第80-81页
  (三) 诉权理论的发达第81-83页
   1、 保护第三人的诉权第81-82页
   2、 以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确立诉权的范围第82-83页
  (四) 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建立第83页
  (五) 国家赔偿理论的完善第83-85页
第三章 行政不作为的诉讼制度第85-99页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第86-88页
  一. 英国第86-88页
   1、 执行令第86-87页
   2、 阻止令第87页
   3、 宣告令第87-88页
   4、 损害赔偿第88页
  二. 美国第88页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第88-90页
  一. 日本(确认诉讼)第88-89页
  二. 法国(撤销诉讼)第89-90页
  三. 德国(给付诉讼)第90页
  四. 奥地利(形成诉讼)第90页
 第三节 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评价第90-92页
  一. 确认诉讼制度的评价第90-91页
  二. 撤销诉讼制度的评价第91页
  三. 给付诉讼制度的评价第91-92页
  四. 形成诉讼制度的评价第92页
 第四节 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理论构想第92-99页
  一. 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设置的意义第92-93页
  二. 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理论构想第93-96页
   (一) 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理论构想第93-95页
   (二) 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的设置第95-96页
    1、 履行诉讼第95页
    2、 确认诉讼第95-96页
  三. 行政不作为公诉制度的建立第96-99页
   (一) 行政不作为公诉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第96-97页
   (二) 行政不作为公诉制度的适用范围第97-99页
    1、 集团诉讼领域第97页
    2、 议价行政领域第97-98页
    3、 无人起诉领域第98-99页
第四章 课以义务诉讼制度第99-120页
 第一节 课以义务诉讼的基本理论第100-103页
  一. 课以义务诉讼的概念第100页
  二. 课以义务诉讼的分类第100-101页
  三. 课以义务诉讼的性质第101-102页
  四. 课以义务诉讼的适用范围第102-103页
   (一) 秩序行政领域第102-103页
   (二) 给付行政领域第103页
   (三) 确认证明领域第103页
  五. 课以义务诉讼的意义第103页
 第二节 课以义务诉讼的程序合法要件第103-112页
  一. 课以义务诉讼的一般程序合法要件第104-105页
  二. 课以义务诉讼的特殊程序合法要件第105-112页
   (一) 诉讼对象必须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第105-106页
   (二) 原告必须已经提出过申请第106页
   (三) 原告的合法权益可能因行政不作为受到侵害第106-108页
   (四) 行政机关无充分理由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做出任何实体决定第108-111页
    1、 法定期间的经过第108-110页
    2、 行政机关不具备充分理由第110页
    3、 行政机关没有作出任何实体决定第110-111页
   (五) 原告可以迳行起诉第111页
   (六) 遵守起诉期限第111-112页
 第三节 课以义务诉讼的审理第112-117页
  一. 法院的审查范围第112-113页
  二. 法院的裁判基准时第113-115页
  三. 课以义务诉讼的举证责任第115-116页
  四. 课以义务诉讼标的的变更第116-117页
 第四节 课以义务诉讼的判决第117-120页
  一. 课以义务诉讼的判决要件第117页
  二. 课以义务诉讼的判决内容第117-120页
第五章 行政不作为的赔偿制度第120-146页
 第一节 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的理论第120-125页
  一. 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建立的理论第120-122页
   (一) 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建立的社会基础第120-121页
   (二) 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建立的法律基础第121-122页
    1、 自由法治国时代的行政法否定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第121页
    2、 社会法治国时代的行政法肯定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第121-122页
  二. 国外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的介绍第122-124页
   (一) 英美法系国家第122-123页
    1、 英国第122页
    2、 美国第122-123页
   (二)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第123-124页
    1、 法国第123页
    2、 日本第123页
    3、 德国第123页
    4、 台湾地区第123-124页
  三. 我国建立行政不作为赔偿制度的理论第124-125页
 第二节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构成要件第125-135页
  一.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构成要件第125-126页
   1、 行政不作为的客观存在第125-126页
   2、 公民的合法权益存在实际的损害第126页
   3、 行政不作为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126页
  二.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特别构成要件的讨论第126-135页
   (一) 行政职责(特定作为义务)的认定第126-133页
    1、 行政职责(特定作为义务)的认定第127-129页
    2、 行政职责(特定作为义务)的具体认定第129-130页
    3、 行政职责(特定作为义务)的认定的国外理论第130-131页
    4、 特定作为义务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的影响第131-133页
   (二)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第133-134页
    1、 台湾地区和德国的自由裁量权理论第133页
    2、 英国的自由裁量权理论第133-134页
   (三) 保护规范理论的应用第134-135页
 第三节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承担第135-146页
  一. 我国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具体承担第135-137页
   1、 抚恤金类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承担第135-136页
   2、 证照类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承担第136页
   3、 申请护权类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承担第136-137页
  二.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公务员责任第137-138页
  三. 行政不作为赔偿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第138-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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