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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主题下的法学研究现象之分析--基于布迪厄的“场域”逻辑视角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2页
引言:对"现象"的宏观描述第12-17页
第一章 相关研究综述:分析"现象"的必要性之考察第17-26页
 第一节 相关研究现状及其特点第17-24页
  一、 法学学视角的运用情况及其特点第18-21页
  二、 法学研究自主性问题的研究情况及其特点第21-24页
 第二节 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之考察第24-26页
第二章 "现象"出现的事实层面原因:对"现象"的学术界定第26-35页
 第一节 事实层面原因(Ⅰ):基于整体的宏观视角第26-27页
 第二节 事实层面原因(Ⅱ):基于部分的微观视角第27-35页
  一、 对写作原因为"原因1"的论文的考察第29-30页
  二、 对写作原因含有"原因2"的论文的考察第30-31页
  三、 对写作原因含有"原因3"的论文的考察第31-32页
  四、 对写作原因含有"原因4"的论文的考察第32-34页
  五、 对写作原因为"原因5"的论文的考察第34-35页
第三章 "场域"逻辑对法学研究领域的效力分析:对"现象"进行学理分析的前提性准备第35-56页
 第一节 布迪厄"场域"逻辑的广适性面相第36-47页
  一、 布迪厄的"场域"逻辑第36-41页
  二、 布迪厄的"场域"逻辑的广适性第41-45页
  三、 选择布迪厄"场域"逻辑视角的原因第45-47页
 第二节 法学研究领域的"场域性"之现实性考察第47-56页
  一、 现实性考察(Ⅰ):基于斯沃茨"场域"特征概括的演绎路径第47-50页
  二、 现实性考察(Ⅱ):基于布迪厄"场域"分析步骤的归纳路径第50-56页
第四章 "现象"出现的事实层面原因之学理分析:从布迪厄"场域"逻辑开始第56-82页
 第一节 学理分析(Ⅰ):基于布迪厄的"场域"逻辑第56-61页
  一、 对原因1的分析第56-57页
  二、 对原因2的分析第57-59页
  三、 对原因3的分析第59页
  四、 对原因4的分析第59-60页
  五、 对原因5的分析第60-61页
 第二节 学理分析(Ⅱ):基于邓正来关于中国社科自主性的思考第61-65页
  一、 法学研究领域罩法学资本较多者的"异治性"第62-63页
  二、 法学研究者对法学知识生产机器批判的缺失第63-64页
  三、 全球结构对法学知识生产的支配性影响第64页
  四、 法学研究者与当下中国法学学术制度安排腐败实践的"共谋"第64-65页
 第三节 学理分析(Ⅲ):回返布迪厄的"关系性视角"第65-82页
  一、 "场域"概念的实体化:学理分析(Ⅲ)的前提性准备第66-67页
  二、 学理分析(Ⅲ):兼对邓正来关于中国社科自主性思考的批判第67-82页
结论第82-85页
附件第85-91页
参考文献第91-98页
后记第98-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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