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法的理论(法学)论文

法律实用主义视角下的法官造法

中文提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序言第8-10页
第一章 法官造法是人性的反映第10-23页
 第一节 法官造法是法官直觉与情感的体现第10-17页
  一、霍姆斯的“直觉”观第10-11页
  二、庞德的“情感”与“直觉”观第11-12页
  三、波斯纳的“情感”与“直觉”观第12-17页
 第二节 法官造法是法官良知的需求——卡多佐的“良知观”第17-18页
 第三节 法官造法是法官非理性思维的使然——弗兰克的“非理性思维观”第18-21页
  一、非理性思维的地位第18-20页
  二、对非理性思维的限制第20-21页
 小结第21-23页
第二章 法官造法是救治现行法律弊端的良药第23-45页
 第一节 法官造法是弥补法律不确定性的客观要求第23-29页
  一、霍姆斯的语言开放性观点第23-24页
  二、弗兰克的“法律神话观”第24-27页
  三、波斯纳的法律不确定性观第27-29页
 第二节 法官造法有助于确保法律的确定性程度第29-34页
  一、卡多佐的法律确定性哲学观第29-31页
  二、波斯纳的确定性程度实用主义观第31-34页
 第三节 法官造法是法律确定与灵活的保证——庞德的法律确定性观第34-42页
  一、辨证地看待法律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第34-38页
  二、法官造法是保证法律灵活与稳定的重要手段第38-42页
 小结第42-45页
第三章 法官造法可以弥补形式逻辑的缺陷第45-56页
 第一节 法官造法的经验性可以弥补逻辑的缺陷第45-49页
  一、霍姆斯的“经验论”第45-47页
  二、卡多佐的社会学方法观第47-49页
 第二节 法官造法可以弥补机械司法的缺陷——庞德的逻辑观第49-52页
  一、机械司法观的由来与特点第49-50页
  二、机械司法观的弊端与完善第50-52页
 第三节 法官造法可以弥补演绎推理的缺陷——波斯纳的逻辑观第52-54页
  一、演绎推理的弊端第52-53页
  二、演绎推理的作用第53-54页
 小结第54-56页
第四章 警惕法官造法第56-69页
 第一节 法官造法的时代背景——法律形式主义的盛行第56-60页
  一、法律形式主义的由来第56-57页
  二、严格的法律形式主义第57-60页
 第二节 法官造法的限度第60-65页
  一、遵循先例原则第60-63页
  二、空白立法第63-65页
 第三节 当代中国不宜主张法官造法第65-69页
  一、法律形式主义未得到真正的重视第65-67页
  二、缺乏普通法系的传统第67-69页
结语第69-71页
参考文献第71-74页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74-75页
后记第75-76页

论文共7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法律上少数人的应然权利研究
下一篇:宋代收养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