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的正当性 | 第12-17页 |
(一)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 | 第12-13页 |
(二)从运营模式看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的正当性 | 第13-17页 |
二、我国现行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及其缺陷 | 第17-26页 |
(一)我国现行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 第17-19页 |
(二)我国现行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缺陷 | 第19-25页 |
(三)我国现行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的原因 | 第25-26页 |
三、制度完善之一: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的范围与内容 | 第26-33页 |
(一)完善借款人基本信息披露制度 | 第26-30页 |
(二)构建居间人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 | 第30-31页 |
(三)构建“不披露即解释”制度 | 第31-32页 |
(四)披露指标涵义的界定应以维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为核心 | 第32-33页 |
四、制度完善之二:P2P网络借贷居间人先合同信息披露的方式 | 第33-35页 |
(一)重视信息披露方式的有效性 | 第33-34页 |
(二)重构免责、限责格式条款的说明标准 | 第34-35页 |
五、制度完善之三:P2P网络借贷居间人违反先合同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 | 第35-43页 |
(一)明确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 | 第36-39页 |
(二)完善P2P居间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制度 | 第39-41页 |
(三)构建受损出借人的集团诉讼制度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