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4-5页 |
| abstract | 第5-6页 |
| 引言 | 第8-11页 |
| 一、监察权相对独立的制度设计 | 第11-19页 |
| (一)明清监察独立性内涵分析 | 第11-13页 |
| (二)相对独立的中央监察制度 | 第13-16页 |
| 1、以官僚士绅为对象的监察职责相对独立 | 第13-15页 |
| 2、以皇权为对象的言谏职责无独立性可言 | 第15-16页 |
| (三)相对独立的地方监察制度 | 第16-19页 |
| 1、明代相对独立的督抚制度 | 第16-17页 |
| 2、清代相对独立的督抚制度 | 第17-19页 |
| 二、明清监察独立性比较 | 第19-26页 |
| (一)明清监察独立的共同点 | 第19-21页 |
| 1、前期皇权独大,监察权相对于百官独立 | 第19页 |
| 2、后期皇权衰弱,监察权相对于皇权独立 | 第19-21页 |
| 3、督抚前期相对官僚独立,后期相对皇权独立 | 第21页 |
| (二)明清监察独立的不同点 | 第21-26页 |
| 1、明多元垂直独立,清集中垂直独立 | 第21-23页 |
| 2、明君臣相争下的相对独立,清满汉相争下的相对独立 | 第23-26页 |
| 三、明清监察独立性比较之评价 | 第26-31页 |
| (一)监察制度的依附性 | 第26-27页 |
| (二)皇权变迁的决定性 | 第27-28页 |
| (三)权力集中的必要性 | 第28-30页 |
| (四)自我监察的主观性 | 第30-31页 |
| 四、明清监察独立性的当代启示 | 第31-35页 |
|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监察独立 | 第31-32页 |
| (二)应当建立垂直独立的监察制度 | 第32-33页 |
| (三)法治是解决自我监察的根本方法 | 第33-35页 |
| 结语 | 第35-36页 |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
| 致谢 | 第38-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