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引言 | 第14-16页 |
第一章 刑事和解制度的概述 | 第16-28页 |
第一节 刑事和解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第16-17页 |
第二节 刑事和解在中国的立法意义 | 第17-22页 |
一、刑事和解制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契合 | 第17-18页 |
二、刑事和解制度弥补了传统刑事司法的不足 | 第18-19页 |
三、刑事和解制度满足了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 | 第19-20页 |
四、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第20-21页 |
五、刑事和解制度顺应了国际恢复性司法的潮流 | 第21-22页 |
第三节 刑事和解在中国的确立过程 | 第22-23页 |
第四节 刑事和解的适用规定 | 第23-26页 |
一、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 第23-24页 |
二、刑事和解的参与人 | 第24-25页 |
三、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 第25页 |
四、刑事和解的法律后果 | 第25-26页 |
第五节 刑事和解的功能 | 第26-28页 |
一、化解功能 | 第26页 |
二、保护功能 | 第26-27页 |
三、转化功能 | 第27页 |
四、修复功能 | 第27-28页 |
第二章 刑事和解制度的司法实践现状 | 第28-36页 |
第一节 刑事和解制度整体实践效果显著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第29-36页 |
一、和解协议存在反悔和履行不完全的问题 | 第29页 |
二、刑事和解范围过于狭窄 | 第29-30页 |
三、相同类型案件赔偿金额差距过大 | 第30-31页 |
四、被害人赔偿金来源单一,加害人无赔偿能力导致无法和解 | 第31页 |
五、司法机关在刑事和解中所扮演的角色尴尬 | 第31-32页 |
六、刑事和解方式过于单一,加害人赔偿了事 | 第32-33页 |
七、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前后缺乏心理疏导 | 第33-34页 |
八、刑事和解制度产生新型司法腐败 | 第34-35页 |
九、传统刑事司法观念使刑事和解制度推行受阻 | 第35-36页 |
第三章 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36-45页 |
第一节 对刑事和解制度立法方面的完善 | 第36-39页 |
一、对当事人毁约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处理 | 第36-37页 |
二、适当扩大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 第37-38页 |
三、在立法中对赔偿标准进行细化规定 | 第38-39页 |
第二节 刑事和解制度配套设施的完善 | 第39-43页 |
一、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 第39-40页 |
二、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 第40-41页 |
三、完善社区矫正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 | 第41-42页 |
四、建设心理矫正机制 | 第42-43页 |
第三节 加强对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 | 第43-44页 |
第四节 加强对刑事和解理念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 第44-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50页 |
后记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