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某商场因第三人引发火灾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案分析

内容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8页
目录第8-10页
引言第10-14页
 (一) 案例简介第10-11页
 (二) 本文的写作目的第11-12页
 (三) 本文的写作思路第12-14页
一、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承担的构成要件概述第14页
二、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第14-15页
三、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是否对受灾商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探讨第15-23页
 (一) 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内涵第15-17页
 (二) 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第17-18页
 (三)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承担的价值取向第18-19页
 (四)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承担的实践困境第19-20页
 (五) 经营者是否对受害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若干判断角度第20-22页
 (六)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对受灾的租赁商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第22-23页
四、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探讨第23-27页
 (一) 可从“人”和“物”两个核心宏观要素考量经营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第23-24页
 (二) 经营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若干具体判断方法第24-25页
 (三)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在本案中未能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第25-27页
五、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与受灾租赁商户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第27-30页
 (一) 第三人侵权时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承担的有限性第27页
 (二)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与受害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的理论认识第27-29页
 (三)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与受灾租赁商户遭受财产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第29-30页
六、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应与诺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30-33页
 (一) 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不是连带责任第30-31页
 (二) 商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应与引火人诺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31-33页
结束语第33-34页
参考文献第34页

论文共34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
下一篇:浅析隐私权的保护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