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的基础理论 | 第10-17页 |
(一) 预告登记制度的起源 | 第10-11页 |
(二) 预告登记的概念 | 第11-12页 |
(三) 预告登记的内容 | 第12页 |
(四) 办理预告登记的要件 | 第12-13页 |
(五) 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的性质 | 第13-15页 |
(六) 预告登记制度施行的困难及其完善 | 第15-17页 |
1. 登记机构不统一及其完善 | 第15-16页 |
2. 登一记簿的形成和管理的难度加大及其完善 | 第16页 |
3. 对于“利害关系人”的审查标准及其完善 | 第16-17页 |
二、预告登记的一般效力 | 第17-25页 |
(一) 保全权利的效力 | 第17-20页 |
(二) 保全顺位的效力 | 第20页 |
(三) 破产保护的效力 | 第20-21页 |
(四) 预警效力 | 第21-22页 |
(五) 对利害关系人的效力 | 第22-24页 |
1. 对预售人和预购人的效力 | 第22-23页 |
2. 对第三人的效力 | 第23页 |
3. 对真正权利人的效力 | 第23页 |
4. 对其他物权人的效力 | 第23-24页 |
(六) 对国家公权力的效力 | 第24-25页 |
三、预告登记推进为本登记的方式及效力 | 第25-27页 |
(一) 预告登记与本登记没有中间处分的情形 | 第25页 |
(二) 预告登记与本登记有中间处分的情形 | 第25-27页 |
四、关于预告登记效力存在的缺陷与弥补 | 第27-29页 |
(一) 预告登记效力界定存在的缺陷分析 | 第27页 |
1. 缺乏对顺位保全效力、破产保护效力以及抗辩效力的界定 | 第27页 |
2. 现行《物权法》缺乏对后处分行为效力的界定 | 第27页 |
(二) 预告登记效力界定的完善 | 第27-29页 |
1. 增加顺位保全、破产保护抗辩权的效力 | 第28页 |
2. 明确界定预告登记后处分行为的效力 | 第28-29页 |
五、关于预告登记失效的缺陷与弥补 | 第29-30页 |
(一) 预告登记失效界定的缺陷分析 | 第29页 |
(二) 预告登记失效界定的完善 | 第29-30页 |
结语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