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前 言 | 第5-6页 |
第一章 属人法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6-12页 |
一、以种族或者民族为连结点的阶段 | 第6-8页 |
二、以住所为连结点的阶段 | 第8-9页 |
三、以国籍为连结点与以住所为连结点并存的阶段 | 第9-11页 |
四、国籍、住所和惯常居所混合适用的阶段 | 第11-12页 |
第二章 本国法主义和住所地法主义 | 第12-28页 |
一、住所地法主义 | 第12-20页 |
二、本国法主义 | 第20-28页 |
第三章 属人法制度的晚近发展----惯常居所被采用并将逐渐成为主要的连接点 | 第28-41页 |
一、属人法制度引入新的连接点--惯常居所 | 第28-33页 |
二、惯常居所采用的必然性 | 第33-36页 |
三、惯常居所的涵义 | 第36-38页 |
四、惯常居所与住所、居所和偶然居所 | 第38-39页 |
五、惯常居所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 第39-41页 |
第四章 我国属人法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 第41-53页 |
一、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其不足 | 第42-48页 |
二、完善我国属人法立法的几点建议 | 第48-53页 |
小 结 | 第53-54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