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1页 |
第一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第11-22页 |
一、惩罚性赔偿的含义 | 第11-17页 |
(一) 惩罚性赔偿的概念 | 第11-12页 |
(二) 惩罚性损害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关系 | 第12-14页 |
(三)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历史演进 | 第14-17页 |
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功能 | 第17-19页 |
(一) 制裁功能 | 第17-18页 |
(二) 威慑功能 | 第18页 |
(三) 激励功能 | 第18-19页 |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自身的缺陷 | 第19页 |
(一) 转嫁性 | 第19页 |
(二) 抑制性 | 第19页 |
(三) 资源的浪费性 | 第19页 |
四、惩罚性赔偿在国内学界的争议 | 第19-22页 |
(一) 肯定说 | 第20页 |
(二) 折中说 | 第20页 |
(三) 否定说 | 第20-22页 |
第二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本质属性 | 第22-28页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第22-24页 |
(一) 加害行为的预防 | 第22-23页 |
(二) 私人执法的激励 | 第23页 |
(三) 与相关制度的配合 | 第23-24页 |
二、惩罚性赔偿对经济的积极促进作用 | 第24-25页 |
(一) 惩罚性赔偿比补偿性赔偿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 第24页 |
(二) 惩罚性赔偿可以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寻求力量的平衡 | 第24-25页 |
(三) 惩罚性赔偿可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遏制并制裁企业侵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 | 第25页 |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 第25-27页 |
四、“私法社会化”是惩罚性赔偿制度诞生的基础 | 第27-28页 |
第三章 我国消法中的损害性赔偿制度 | 第28-40页 |
一、消费者保护是现代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源泉 | 第28-29页 |
(一) 补偿性赔偿不能满足出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需要 | 第28-29页 |
(二) 惩罚性赔偿的建立是消费者权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 第29页 |
二、我国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与美国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29-31页 |
(一) 对惩罚性损害赔偿含义的理解不同 | 第30页 |
(二) 适用对象与赔偿数额不同 | 第30-31页 |
(三) 惩罚性赔偿救济的独立性和举证责任不同 | 第31页 |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 条的评析 | 第31-40页 |
(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 | 第31-32页 |
(二) 本条规定的责任性质 | 第32-35页 |
(三) 对欺诈的思考 | 第35-38页 |
(四) 关于赔偿标准与数额的思考 | 第38-40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第40-44页 |
一、完善我国消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第40-41页 |
二、完善我国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 | 第41-43页 |
三、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局限性保持清醒的认识 | 第43-44页 |
结论 | 第44-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