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20页 |
引论 | 第20-28页 |
第一章 民事诉讼构造的一般法理 | 第28-52页 |
一、 民事诉讼构造的涵义 | 第28-31页 |
二、 民事诉讼构造的构成要素 | 第31-39页 |
(一) 民事诉讼构造要素之一:审判权的特质及法理 | 第31-36页 |
1 、 审判权应当表现为一定程度上的消极性 | 第32-35页 |
2 、 审判权的运作是“交涉性”判断的过程 | 第35-36页 |
(二) 民事诉讼构造要素之二:诉权的特质及法理 | 第36-39页 |
1 、 诉权是可由当事人进行支配的权利 | 第36-37页 |
2 、 诉权是以国家司法权的运作为基础 | 第37页 |
3 、 诉权是与诉讼程序相连接的程序权利 | 第37-39页 |
三、 民事诉讼构造的功能 | 第39-52页 |
(一) 民事诉讼构造之分权机能:当事人与法院权限的合理配置与制衡理论 | 第39-44页 |
1 、 “分权而治”:民事诉讼的基本运作机制 | 第39-42页 |
2 、 “分权制衡”:诉讼公正以及当事人与法院协同诉讼关系的调节装置 | 第42-44页 |
(二) 民事诉讼构造的保障机能:实现当事人平等诉讼的程序保障机制 | 第44-47页 |
(三) 促使判决结果正当化的机能:程序角色安排下的归责机制 | 第47-52页 |
第二章 构建民事诉讼构造的依据 | 第52-75页 |
一、 民事诉讼目的与诉讼构造 | 第52-59页 |
(一) 民事诉讼目的与诉讼构造之关系的一般解说 | 第52-54页 |
1 、 私权保护说:突出当事人作用之诉讼目的论 | 第52-53页 |
2 、 私法秩序维护说:重视法院职权作用之诉讼目的论 | 第53页 |
3 、 纠纷解决说: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并重视法院创造性司法之诉讼目的论 | 第53页 |
4 、 程序保障说:强调当事人“对抗”平等性的程序保障之诉讼目的论 | 第53-54页 |
(二) 我国民事诉讼之目的论及其对诉讼构造的影响 | 第54-56页 |
1 、 “维护社会秩序”目的观的形成 | 第54-55页 |
2 、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的形成 | 第55-56页 |
(三) 多元诉讼目的论与当事人和法院作用合理分担之诉讼构造的确立 | 第56-59页 |
二、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与民事诉讼构造 | 第59-69页 |
(一)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一般解释 | 第59-62页 |
(二) 具有“亲和力”和“服务性”为特点的“诉讼空间”的形成 | 第62-65页 |
(三)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影响 | 第65-69页 |
1 、 在诉讼权限配置方面:要求确立当事人为主导之诉讼构造 | 第65-66页 |
2 、 在信息的交流方面:要求建立以当事人横向辩论式对话为主,辅以当事人与法院沟通相协同的交涉模式 | 第66-68页 |
3 、 在便利诉讼方面:要求建立方便、经济、高效和易懂的诉讼空间 | 第68-69页 |
三、 诉讼公正、诉讼效率理念与诉讼构造 | 第69-75页 |
(一) 诉讼公正:构建公众信赖的司法制度的基础 | 第69-70页 |
(二) 诉讼效率:促进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 | 第70-71页 |
(三) 诉讼公正、诉讼效率对诉讼构造的影响 | 第71-75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诉讼构造的分析与完善 | 第75-125页 |
一、 我国民事诉讼构造的形成与发展 | 第75-79页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事诉讼构造 | 第75-77页 |
1 、 法院对程序及实体问题享有绝对的主导权 | 第75-76页 |
2 、 强调法院应当创造便于人民诉讼的司法环境 | 第76页 |
3 、 强调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 第76-77页 |
(二) 建国后至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实施时期的民事诉讼构造 | 第77-79页 |
(三) 1991年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民事诉讼构造 | 第79页 |
二、 我国民事诉讼构造的形成原因及优劣势分析 | 第79-84页 |
(一)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的成因 | 第79-82页 |
1 、 传统因素: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传统因素的主流 | 第80-81页 |
2 、 政治因素:前苏联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具有决定性意义 | 第81-82页 |
3 、 经济因素:计划经济所体现的国家控制在诉讼构造中的反映 | 第82页 |
(二) 我国民事诉讼构造的剖析 | 第82-84页 |
三、 我国民事诉讼构造的改革与实践 | 第84-86页 |
(一) 当事人在事实主张及证据方面获得了更多的支配权 | 第84-85页 |
(二) 初步建立了主体间的对话机制 | 第85页 |
(三) 建立了当事人失权制度 | 第85-86页 |
(四) 法官控制程序的运作同时兼顾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 第86页 |
四、 诉讼构造之重构:以促进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的“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之诉讼构造的理论构建 | 第86-107页 |
(一) 构成诉讼过程的对话机制 | 第86-89页 |
(二) 对话的框架:“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之诉讼构造原理 | 第89-106页 |
1 、 “分权而治”:对话的自主性与有序性的基础 | 第91-102页 |
2 、 “协同诉讼”:促进对话易于理解和畅通的保障 | 第102-106页 |
(三) 对话的效用:法院评判案件的基础 | 第106-107页 |
五、 “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之诉讼构造的展开 | 第107-125页 |
(一) 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作为形成裁判资料基础的对话机制 | 第107-117页 |
1 、 当事人两造之“对抗”论:作为传递和交换案件信息的一种机制 | 第108-115页 |
2 、 当事人两造之“和谐”论:促进案件事实的发现及合意解决纠纷 | 第115-117页 |
(二) 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互动式的对话:创造彼此尊重和具有“亲和性”及“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 | 第117-125页 |
1 、 当事人与法院之“制约”论:诉讼构造分权机理所形成的主体间约束机制 | 第118-121页 |
2 、 当事人与法院之“协同”论:创建具有亲和性、效率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机制 | 第121-125页 |
第四章 审前准备构造的特别研究 | 第125-155页 |
一、 审前准备构造的一般分析 | 第125-129页 |
(一) 当事人主导确定审前准备内容 | 第125-127页 |
(二) 法院职权运作审前准备程序并协助当事人有效准备 | 第127-129页 |
二、 证据收集与争点整理中当事人与法院作用的分担 | 第129-144页 |
(一) 证据的收集与提出:当事人支配的领域与法官的辅助 | 第129-139页 |
1 、 自我负责:当事人主导证据的收集与提供 | 第129-135页 |
2 、 平衡当事人诉讼能力:证据领域法院的辅助作用 | 第135-139页 |
(二) 争点整理:当事人对实体的控制与法官的职权运作 | 第139-144页 |
1 、 当事人自主决定争点的范围 | 第139-140页 |
2 、 争点整理中法官的职权作用 | 第140-144页 |
三、 法律观点的整理:法官作用的领域与当事人参与法适用的合理性 | 第144-146页 |
四、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构造的反思与完善 | 第146-155页 |
(一) 审前准备构造立法及司法现状分析 | 第146-149页 |
(二) 我国审前准备构造的完善 | 第149-155页 |
1 、 疏通“对话”渠道:建立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证据收集和争点整理的准备机制 | 第149-153页 |
2 、 审前程序的运作:以法院职权推进为主兼顾当事人对审前程序的推动作用 | 第153-155页 |
第五章 庭审构造的特别研究 | 第155-189页 |
一、 庭审构造的一般理论 | 第155-161页 |
(一) 庭审制度:庭审构造的基本框架 | 第155-156页 |
(二) 庭审技术:庭审构造的必要装置 | 第156-158页 |
(三) 庭审方式:庭审构造的动态实现 | 第158-161页 |
二、 庭审构造的功能分析 | 第161-166页 |
(一) 调查证据认定事实功能:当事人与法院在案件实体调查方面的互动作用 | 第161-163页 |
(二) 沟通法院与当事人之间认识的功能:形成正确判决的动态过程 | 第163-165页 |
(三) 审判正当化的功能:实现判决正当性的保障 | 第165-166页 |
三、 庭审构造的基本原则 | 第166-172页 |
(一) 法官中立原则:庭审构造的基本保障 | 第166-168页 |
(二) 当事人平等原则:以对审方式展开诉讼资料的合理性 | 第168-169页 |
(三) 直接言词原则:庭审“活性化”及降低裁判信息“失真”的保障机制 | 第169-172页 |
1 、 直接原则:促进当事人与法院沟通并确保法官对案件信息把握的真实性 | 第169-171页 |
2 、 言词原则:陈述新鲜、印象深刻、充满活力的庭审氛围 | 第171-172页 |
四、 庭审运作方式的比较与评析 | 第172-179页 |
(一) 交叉询问制:当事人进行的发现案件真实的庭审运作方式 | 第172-176页 |
(二) 审问制:法院职权进行的发现案件真实的庭审运作方式 | 第176-179页 |
五、 我国庭审构造的选择:以当事人辩论权为基础辅以法院职权进行的庭审构造 | 第179-189页 |
(一) 当事人两造对审、辅以法官的职权协助:当事人与法院协同发现案件真实的庭审构造 | 第180-184页 |
(二) 法院的诉讼指挥与当事人的异议权:庭审有序展开及当事人的程序保障 | 第184-187页 |
(三) 审、判合一:我国审判权运作的特别讨论 | 第187-189页 |
结语 | 第189-191页 |
参考文献 | 第191-199页 |
后记 | 第199-20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