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 第8-11页 |
(一) 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之界定 | 第8-9页 |
(二) 未成年人犯罪客体之特殊性 | 第9-11页 |
二、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成因 | 第11-15页 |
(一) 未成年人犯罪之现状 | 第11-13页 |
1、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 | 第11页 |
2、未成年人文化水平较低 | 第11-12页 |
3、未成年人犯罪的女性增多 | 第12页 |
4、未成年人以侵财犯罪为主,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 | 第12-13页 |
(二) 未成年人犯罪高发之成因 | 第13-15页 |
1、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 第13页 |
2、家庭教育功能的部分丧失 | 第13-14页 |
3、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因素 | 第14-15页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理解 | 第15-24页 |
(一)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意义 | 第16-20页 |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性质的特殊性 | 第16-17页 |
2、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的实现载体 | 第17-20页 |
(二) 未成年人审判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理论基础 | 第20-24页 |
1、“宽严相济”司法精神的内涵 | 第20-23页 |
2、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原则 | 第23页 |
3、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标准 | 第23-24页 |
四、未成年人审判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实现 | 第24-36页 |
(一) 酌定情节是实现“宽严相济”的着力点 | 第24-26页 |
1、酌定情节的范畴 | 第25页 |
2、酌定情节的作用 | 第25-26页 |
3、酌定情节的功能 | 第26页 |
(二) 非监禁刑的完善是实现“宽严相济”的途径 | 第26-36页 |
1、扩大缓刑的适用 | 第26-29页 |
2、增设社区服务刑 | 第29-31页 |
3、罚金刑作为主刑的应用 | 第31-33页 |
4、暂缓判决 | 第33-36页 |
五、未成年人审判中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保障 | 第36-45页 |
(一) 确立人格调查制度 | 第36-38页 |
1、人格调查制度的概述 | 第36-37页 |
2、人格调查制度的意义 | 第37-38页 |
3、人格调查制度的适用 | 第38页 |
(二) 推行刑事和解制度 | 第38-41页 |
1、未成年人司法中的刑事和解之理论基础——恢复性司法 | 第38-39页 |
2、未成年人司法中的刑事和解之实践意义 | 第39-40页 |
3、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 第40-41页 |
(三)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 第41-45页 |
1、社区矫正的概念 | 第41-42页 |
2、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之意义 | 第42页 |
3、建立由法院管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模式 | 第42-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9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