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4页 |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主体 | 第14-20页 |
(一)解除权主体的限制的必要性 | 第14页 |
(二)对解除权行使主体资格的界定 | 第14-15页 |
(三)违约方是否享有解除权 | 第15-17页 |
(四)不可抗力情形,解除权的归属 | 第17-18页 |
(五)情事变更情形,解除权的归属 | 第18-19页 |
(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解除权的归属 | 第19-20页 |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客体 | 第20-24页 |
(一)成立并生效的合同 | 第20页 |
(二)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 | 第20-21页 |
(三)单务合同是否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 | 第21-22页 |
(四)是否适用非债权合同 | 第22页 |
(五)是否适用继续性合同 | 第22-24页 |
三、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时间 | 第24-35页 |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间的属性 | 第25页 |
(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的长短 | 第25-28页 |
(三)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的起算 | 第28页 |
(四)“解除权发生之日”的认定 | 第28-31页 |
(五)法释[2003]7 号 15 条第二款中一年与三个月除斥期间的关系 | 第31-33页 |
(六)相对人催告程序是否为解除权消灭的必要程序 | 第33-35页 |
四、合同解除权行使的程序(一):通知 | 第35-46页 |
(一)通知概述 | 第35-36页 |
(二)合同解除的撤回与撤销问题 | 第36-37页 |
(三)《合同法》第 93 条第二款与第 96 条第一款的关系 | 第37页 |
(四)非因通知方过错的迟延解除通知是否有效 | 第37-38页 |
(五)守约方催告履行与通知的关系 | 第38-39页 |
(六)排除催告特约的效力 | 第39页 |
(七)通知解除模式的解除权行使可否适用诉讼 | 第39-41页 |
(八)诉讼解除方式中通知的认定 | 第41-43页 |
(九)诉讼解除方式中法院裁判的性质 | 第43-44页 |
(十)诉讼解除中合同解除的生效时间 | 第44-46页 |
五、合同解除权行使的程序(二):相对人的异议 | 第46-50页 |
(一)相对人的异议权概述 | 第46页 |
(二)相对人异议权的内容,对象和形式 | 第46-47页 |
(三)相对人异议权行使的效力 | 第47-48页 |
(四)相对人异议起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过程中,合同的状态 | 第48页 |
(五)相对人提出异议的时间限制 | 第48-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