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1-15页 |
第一章 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概述 | 第15-22页 |
第一节 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性质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要件 | 第16-17页 |
一、破产管理人选择权行使的对象要件 | 第16页 |
二、破产管理人选择权行使的时间要件 | 第16-17页 |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选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 第17-22页 |
一、继续履行 | 第17-20页 |
二、解除合同 | 第20-22页 |
第二章 限制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分析 | 第22-33页 |
第一节 破产法赋予管理人选择权的法理基础 | 第22-24页 |
一、破产法的多元价值取向 | 第23页 |
二、民法本位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 | 第23-24页 |
第二节 限制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选择权的必然性 | 第24-33页 |
一、租赁合同特殊性的必然要求 | 第24-28页 |
二、衡平各方利益的必然选择 | 第28-33页 |
第三章 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之比较法上分析 | 第33-43页 |
第一节 各国关于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分析 | 第33-41页 |
一、各国关于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的规定24 | 第34-39页 |
二、各国普遍限制了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29 | 第39-41页 |
第二节 国外关于破产管理人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选择权规定对我国的借鉴作用 | 第41-43页 |
第四章 关于破产管理人对租赁合同选择权的立法建议 | 第43-46页 |
第一节 我国关于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现有规定 | 第43-44页 |
第二节 关于我国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立法建议 | 第44-46页 |
总结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