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7页 |
| 引言 | 第9-11页 |
| 一、案例介绍与评述 | 第11-14页 |
| (一)案情简介 | 第11页 |
| (二)裁判结果 | 第11-12页 |
| (三)裁判理由 | 第12页 |
| (四)对本案裁判理由与裁判结果的评述 | 第12-14页 |
| 二、案例争议焦点分析 | 第14-28页 |
| (一)小锋“推”小田算不算“招惹”,是否构成小田的减责事由 | 第14-16页 |
| (二)小锋推小田是否存在“过错” | 第16-17页 |
| (三)小锋“推”小田和被小田一筷子扔瞎左眼是否侵权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 第17-19页 |
| (四)学校是否负有在熄灯后还要监督学生按时就寝的职责 | 第19-20页 |
| (五)班主任老师是否应亲自联系家长告知学生病情,嘱咐其及时送小锋进县级以上大医院治疗 | 第20-22页 |
| (六)梁平县大观镇中心小学在此次校园侵权事故中是否勤勉尽责 | 第22-24页 |
| (七)小锋家长在外务工未及时将小锋送往大医院治疗从而延误最佳治疗期致小锋左眼失明,是否应当减轻小田监护人和学校的赔偿责任 | 第24-25页 |
| (八)小锋、小田及双方监护人、梁平县大观镇中心小学在此次未成年学生校园侵权案件中是否构成侵权 | 第25-28页 |
| 三、本案的结论 | 第28-29页 |
| (一)小田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 第28页 |
| (二)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 第28页 |
| (三)小锋的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 第28-29页 |
| 四、本案的启示 | 第29-32页 |
| (一)确定责任主体 | 第29页 |
| (二)分析主次责任、合理确定比例 | 第29-30页 |
| (三)从受害人过错、监护人尽责角度分析责任主体有无减责事由 | 第30-32页 |
| 结语 | 第32-33页 |
| 参考文献 | 第33-36页 |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