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刑法论文--分则论文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

中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10页
第一章 本罪罪与非罪的认定第10-18页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第10-11页
  (一) “孙某销售辣椒面案”案情介绍第10页
  (二) 分歧意见及争议焦点第10-11页
 二、本罪客观方面的认定第11-15页
  (一) “食品”的认定第12-13页
  (二) “非食品原料”的认定第13-14页
  (三) “销售”和“掺入”的认定第14-15页
 三、本罪主观方面的认定第15-17页
  (一) “明知”的认定第15-16页
  (二) 主观目的的认定第16-17页
 四、本案之个人观点第17-18页
第二章 本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划分第18-24页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第18-19页
  (一) “林某、何某销售有害食品案”案情介绍第18页
  (二) 分歧意见及争议焦点第18-19页
 二、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第19-21页
  (一) 侵犯的客体不同第19-20页
  (二) 客观方面不同第20页
  (三) 主观目的不同第20-21页
 三、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界限第21-23页
  (一) 主观方面不同第22页
  (二) 对结果的要求不同第22-23页
 四、本案之个人观点第23-24页
第三章 本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第24-31页
 一、案情介绍及争议焦点第24-25页
  (一) “王某、齐某销售含瘦肉精猪肉案”案情介绍第24页
  (二) 分歧意见及争议焦点第24-25页
 二、犯罪中止的认定第25-28页
  (一) 犯罪中止的特征第26-27页
  (二) 王某中止形态的认定第27-28页
 三、犯罪未遂的认定第28-29页
  (一) 未遂犯的特征第28页
  (二) 齐某未遂形态的认定第28-29页
 四、本案之个人观点第29-31页
第四章 非典型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第31-36页
 一、案件介绍及争议焦点第31-32页
  (一) “张某、刘某、姜某毒杀贩卖土狗案”案情介绍第31页
  (二) 分歧意见及争议焦点第31-32页
 二、张某、刘某非典型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第32-33页
  (一) 非典型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特征第32页
  (二) 被毒镖射杀的狗的肉的认定第32-33页
  (三) 毒镖的认定第33页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第33-35页
 四、本案之个人观点第35-36页
结语第36-37页
参考文献第37-39页
个人简历第39-40页
后记第40页

论文共4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以量刑法定化为视角
下一篇: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