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一、导言 | 第8-17页 |
(一) 逃税避税的趋向与对策 | 第8-10页 |
(二)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的介绍 | 第10-14页 |
(三) 《法案》将损害美国经济 | 第14-15页 |
(四) 《法案》对中国的经济影响不确定 | 第15-17页 |
二、《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绕行司法程序 | 第17-20页 |
(一) 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域外管辖权不足以执行《法案》 | 第17-18页 |
(二)外国司法制度不会执行《法案》 | 第18-19页 |
(三) 《法案》设置法外的执法机制 | 第19-20页 |
三、《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产生实际的法律冲突 | 第20-23页 |
(一) 美国法律体制不允许国会强迫“STATE”政府 | 第20-21页 |
(二) 在中国的法律冲突 | 第21-23页 |
四、《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违反国际协议 | 第23-26页 |
(一) 代扣代缴预提中继付款的要求 | 第23页 |
(二) 代扣代缴预提制度在美国税法规定使用无条件 | 第23-24页 |
(三)《法案》规定的代扣代缴政策构成惩罚措施 | 第24页 |
(四) 美国应该承担金融机构遵守《法案》的法律责任 | 第24-25页 |
(五) 代扣代缴预提高达30%的源于美国收入违反《中美税收协议》 | 第25-26页 |
五、《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基于胁迫手段 | 第26-28页 |
(一) 正当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不能取决于胁迫的协议 | 第26页 |
(二) 《法案》胁迫外国金融机构交待信息 | 第26页 |
(三) 《法案》胁迫外国金融机构代扣代缴预提中继付款 | 第26-27页 |
(四) 《法案》胁迫国家达成有利于美国的政府间协议 | 第27-28页 |
结语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2页 |
致谢 | 第32-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