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7页 |
第一章 立法理由及其检讨 | 第7-17页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及其检讨 | 第7-11页 |
一、 物权、债权两分法 | 第7-9页 |
(一) 基本情况 | 第7-8页 |
(二) 质疑 | 第8页 |
(三) 回应 | 第8-9页 |
二、 概念法学、物权法定主义与民法学的体系方法 | 第9-11页 |
(一) 什么是概念法学 | 第9-10页 |
(二) 概念法学之评价 | 第10-11页 |
(三) 概念法学、物权法定主义与民法学的体系方法 | 第11页 |
第二节 事实理由及其检讨 | 第11-17页 |
一、 整理旧物权,反封建主义复辟 | 第12-15页 |
(一) 反封建物权的实质 | 第12-13页 |
(二) 所有权是静态和动态权利的统一体 | 第13-15页 |
二、 物权法定主义与登记公示制度 | 第15-17页 |
(一) 登记制度的现代化发展 | 第15页 |
(二) 登记审查义务的承担 | 第15-16页 |
(三) 登记公示具有一定程度的可规避性和可替代性 | 第16-17页 |
第二章 实际践行及其检讨 | 第17-24页 |
第一节 法理考察 | 第17-19页 |
一、 事实层面的法与命题层面的法 | 第17页 |
二、 人民的法与法官的法 | 第17-18页 |
三、 民法与行政法 | 第18-19页 |
第二节 习惯法之考察 | 第19-24页 |
一、 习俗、习惯和习惯法 | 第19-20页 |
二、 习惯(法)与制定法 | 第20-22页 |
三、 习惯(法)与物权法定主义 | 第22-24页 |
第三章 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的私权属性 | 第24-32页 |
第一节 有关物权起源的几种学说 | 第24-28页 |
一、 布莱克斯通:暂时所有权—→永久所有权 | 第24-25页 |
二、 萨维尼:一切“所有权”都是因时效而成熟的“他主占有” | 第25页 |
三、 梅因:共同所有权—→个别所有权 | 第25-26页 |
四、 康德: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 | 第26-27页 |
五、 黑格尔:所有权即人格的定在 | 第27-28页 |
第二节 物权之私权属性 | 第28-32页 |
一、 物权的私权属性 | 第28-29页 |
二、 私法自治原则在物权法中的贯彻 | 第29-30页 |
三、 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之私权属性 | 第30-32页 |
第四章 物权法定主义之命运 | 第32-39页 |
第一节 救济物权法定主义的几种学说 | 第32-33页 |
一、 物权法定无视说 | 第32页 |
二、 习惯法包含说 | 第32页 |
三、 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 | 第32-33页 |
四、 物权法定缓和说 | 第33页 |
五、 物权法定僵化克服说 | 第33页 |
第二节 摒弃与保留物权法定主义的思考 | 第33-39页 |
一、 物权法定主义有违私法自治,应予以摒弃 | 第33页 |
二、 物权法定主义合理性考察 | 第33-35页 |
(一) 存在宗旨 | 第33-34页 |
(二) 物权的社会作用 | 第34-35页 |
三、 问题之解决 | 第35-39页 |
(一) 关于“物权法定主义”的用语 | 第35-36页 |
(二) 例示性的任意规范、强制性规范与强行规范 | 第36-39页 |
结论 | 第39-40页 |
参考书目 | 第40-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