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1章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 | 第9-22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概念定位 | 第9-13页 |
·称谓之争 | 第9-10页 |
·属性之争 | 第10-12页 |
·内涵之争 | 第12-13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存在基础 | 第13-16页 |
·行政程序中是否存在证明责任 | 第14-15页 |
·行政程序中是否存在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 第15-16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存在基础和条件 | 第16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关系 | 第16-22页 |
·行政程序的特殊性 | 第17-18页 |
·主体结构不同 | 第17页 |
·案件裁判者或决定者与案件事实的距离不同 | 第17-18页 |
·决定者的自由裁量权不同 | 第18页 |
·对效率的要求不同 | 第18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联系 | 第18-19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区别 | 第19-22页 |
·说服对象不同 | 第19-20页 |
·内涵不同 | 第20-22页 |
第2章 各国(地区)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研究与实践 | 第22-36页 |
·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研究与实践 | 第22-27页 |
·各国及部分地区相关立法 | 第22-25页 |
·谁主张、谁举证 | 第23-24页 |
·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证明责任 | 第24-25页 |
·行政相对人有提出证据的权利 | 第25页 |
·行政相对人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 第25页 |
·相关实践——以美国法院的判例为例 | 第25-27页 |
·埃斯波西托诉移民和归化署案 | 第26页 |
·泰拉诉卫生与人服务局长案 | 第26-27页 |
·我国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相关研究和立法 | 第27-36页 |
·我国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学说的评介 | 第27-30页 |
·我国中央立法中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相关规定 | 第30-32页 |
·《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 第30-31页 |
·《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 | 第31-32页 |
·其他中央立法的相关规定 | 第32页 |
·我国地方立法中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相关规定 | 第32-36页 |
·行政相对人负有协助调查、提供证据等一般性义务 | 第32-33页 |
·行政相对人对调查不得拒绝或阻碍,对证据的内容负有真实义务 | 第33页 |
·相对人在有正当理由时,可拒绝调查或提供证据 | 第33页 |
·明确违背义务的后果 | 第33-34页 |
·行政相对人负有积极的证明责任 | 第34-36页 |
第3章 我国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确立 | 第36-47页 |
·三部《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启示 | 第36-39页 |
·应松年教授主持起草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相关规定 | 第36-37页 |
·提供证据是相对人的权利 | 第36-37页 |
·相对人若妨害调查,将承担相应责任 | 第37页 |
·当事人负有一定举证责任 | 第37页 |
·姜明安教授主持起草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相关规定 | 第37-38页 |
·马怀德教授主持起草的,《行政程序法(草案建议稿)》相关规定 | 第38-39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的具体规则 | 第39-43页 |
·证明责任的分配应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 | 第39-40页 |
·以行政机关承担为原则,以行政相对人承担为例外 | 第40-41页 |
·在特殊的行政行为类型中,由行政相对人适当承担相应证明责任. | 第41-43页 |
·由行政相对人承担完全的证明责任 | 第41-42页 |
·由行政相对人合理分担证明责任 | 第42页 |
·由行政相对人承担相对的证明责任 | 第42-43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配套规则 | 第43-47页 |
·证明责任与调查程序的衔接 | 第43-44页 |
·行政相对人的合理拒绝权 | 第44-45页 |
·行政程序证明责任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 第45-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附录 | 第51-52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