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导言 | 第12-15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2-13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13-15页 |
第一章 概论 | 第15-28页 |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内涵 | 第15-20页 |
一、错案存在与否之争 | 第15-17页 |
二、本文所研究的"刑事冤案" | 第17-18页 |
三、刑事冤案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第18-20页 |
第二节 我国刑事冤案的总体情况 | 第20-21页 |
一、蒙冤之人多为弱势群体 | 第20-21页 |
二、案件多为恶性犯罪 | 第21页 |
第三节 刑事冤案的危害 | 第21-28页 |
一、无罪的人遭受惩罚 | 第21-23页 |
二、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 第23-24页 |
三、刑事司法丧失威信 | 第24-25页 |
四、影响社会和谐 | 第25-26页 |
五、耗费大量社会资源 | 第26-28页 |
第二章 刑事冤案的成因 | 第28-80页 |
第一节 刑事诉讼认识活动本身的复杂性 | 第28-31页 |
一、刑事案件的复杂性 | 第28-29页 |
二、主观条件的限制 | 第29-30页 |
三、客观条件的限制 | 第30-31页 |
第二节 证据方面的原因 | 第31-51页 |
一、错误供认 | 第32-37页 |
二、错误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 第37-41页 |
三、错误的鉴定结论 | 第41-45页 |
四、证明标准未能严格掌握 | 第45-49页 |
五、证据规则的缺陷 | 第49-51页 |
第三节 人的因素 | 第51-65页 |
一、观念方面的原因 | 第51-54页 |
二、行为方面的原因 | 第54-65页 |
第四节 制度的因素 | 第65-73页 |
一、辩护制度的缺陷 | 第65-68页 |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缺陷 | 第68-71页 |
三、审级制度的缺陷 | 第71-73页 |
第五节 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原因 | 第73-80页 |
一、办案人员遭受的压力大 | 第73-78页 |
二、部分办案人员素质不高 | 第78-80页 |
第三章 刑事冤案的预防 | 第80-137页 |
第一节 无罪推定 | 第81-84页 |
一、确立被追诉者的诉讼主体地位 | 第81-82页 |
二、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 第82页 |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 | 第82-83页 |
四、疑罪从无 | 第83-84页 |
第二节 刑事诉讼各阶段若干具体制度的完善 | 第84-107页 |
一、侦查制度改革 | 第84-94页 |
二、审查起诉制度改革 | 第94-96页 |
三、审判制度改革 | 第96-107页 |
第三节 刑事辩护制度 | 第107-114页 |
一、刑事辩护对于冤案预防的意义 | 第107-108页 |
二、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思路:确立有效辩护原则 | 第108页 |
三、新律师法在辩护律师权利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 第108-109页 |
四、有效辩护的要件 | 第109-112页 |
五、有效辩护的衡量标准 | 第112-114页 |
第四节 证据制度 | 第114-122页 |
一、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 | 第114-118页 |
二、证明标准的严格把握 | 第118-122页 |
第五节 司法鉴定制度 | 第122-127页 |
一、鉴定人制度 | 第122-124页 |
二、鉴定程序的合法化 | 第124-127页 |
第六节 刑事程序之外的配套改革 | 第127-137页 |
一、理顺与人大、党委、行政的关系 | 第127-128页 |
二、理顺系统内部的关系 | 第128-130页 |
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 第130-131页 |
四、优化绩效考评机制 | 第131-132页 |
五、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 第132-137页 |
第四章 刑事冤案的发现和纠正 | 第137-164页 |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发现 | 第137-152页 |
一、我国现行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检讨 | 第137-144页 |
二、外国发现错误定罪的主要手段和途径 | 第144-149页 |
三、我国刑事冤案发现机制之完善 | 第149-152页 |
第二节 刑事冤案的纠正与刑事再审程序 | 第152-164页 |
一、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妨碍对刑事冤案的纠正 | 第152-153页 |
二、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以纠正冤案为视角 | 第153-164页 |
第五章 刑事冤案的赔偿和责任追究 | 第164-205页 |
第一节 刑事冤案的赔偿 | 第164-187页 |
一、归责原则 | 第164-168页 |
二、赔偿范围 | 第168-170页 |
三、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 | 第170-178页 |
四、赔偿程序 | 第178-184页 |
五、刑事追偿问题 | 第184-187页 |
第二节 对我国错案追究制的反思 | 第187-189页 |
一、妨碍司法独立 | 第187-188页 |
二、影响司法公正 | 第188-189页 |
三、削弱司法权威 | 第189页 |
第三节 冤案责任追究的标准和范围 | 第189-197页 |
一、认定标准应当全国统一 | 第190-193页 |
二、责任主体 | 第193-195页 |
三、主要责任类型 | 第195-197页 |
第四节 追究责任的机构及程序 | 第197-205页 |
一、追究责任的机构 | 第197-199页 |
二、追究责任的程序 | 第199-205页 |
结论 | 第205-209页 |
一、理念上应采消极的实体真实发现主义 | 第205-206页 |
二、刑事立法和司法应当以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为中心 | 第206-208页 |
三、有效配置刑事司法资源 | 第208-209页 |
参考文献 | 第209-218页 |
附录:中国刑事冤案选编 | 第218-2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