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20页 |
序言 | 第20-39页 |
一、选题的由来和目的 | 第20-31页 |
(一) 金钱债权阐释 | 第20-24页 |
(二) 我国金钱债权实现的现状:“有效实现”的难为 | 第24-29页 |
(三) 金钱债权实现的根本:公正与有效 | 第29-31页 |
二、主要概念的界定及本文研究的主题和范围 | 第31-34页 |
(一) 主要概念的界定 | 第31-33页 |
(二) 本文研究的主题及范围 | 第33-34页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34-35页 |
四、本文的价值及创新之处 | 第35-39页 |
(一) 本文的价值 | 第35-36页 |
(二)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36-39页 |
第一章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基石:担保 | 第39-56页 |
一、担保: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最佳路径 | 第39-41页 |
(一) 为我国诚信缺失的国情所决定 | 第39-40页 |
(二) 基于金钱债权的平等性 | 第40-41页 |
二、担保的形式之一:人的担保 | 第41-49页 |
(一) 人的担保在金钱债权“有效实现”中的作用 | 第42-43页 |
(二) 人的担保在金钱债权“有效实现”方面的建议 | 第43-49页 |
三、担保的形式之二:物的担保 | 第49-56页 |
(一) 物的担保在金钱债权“有效实现”中的作用 | 第50-51页 |
(二) 物的担保在金钱债权“有效实现”方面的建议 | 第51-56页 |
第二章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补牢”保障:财产保全 | 第56-76页 |
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功能:保障金钱请求的实现 | 第56-62页 |
(一) 大陆法系的相关规定 | 第58-60页 |
(二) 英美法系的相关规定 | 第60-61页 |
(三) 我国的规定 | 第61-62页 |
二、财产保全的启动 | 第62-65页 |
(一) 启动的主体:法院无权依职权采取 | 第62-64页 |
(二) 启动的时间:在执行终结前的任何时间 | 第64-65页 |
三、财产保全的实质条件 | 第65-71页 |
(一) 案件的类型:系为金钱请求的案件 | 第66-67页 |
(二) 申请的理由: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担心 | 第67-69页 |
(三) 关于担保:提供担保为一般原则且也有例外规定 | 第69-71页 |
(四) 审查的标准:仅做形式审查 | 第71页 |
四、财产保全的对象 | 第71-72页 |
五、财产保全的效力 | 第72-74页 |
六、财产保全的实施 | 第74-76页 |
第三章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防火墙”:先予执行 | 第76-94页 |
一、先予执行制度的功能界定 | 第76-77页 |
二、对我国先予执行制度的反思 | 第77-79页 |
(一) 立法定位偏离 | 第78页 |
(二) 案件类型模糊 | 第78页 |
(三) 申请条件不当 | 第78-79页 |
(四) 启动主体缺失 | 第79页 |
三、增加法院依职权进行宣告的理由及具体建议 | 第79-83页 |
(一) 增加法院依职权进行宣告的理由 | 第79-81页 |
(二) 我国法院依职权宣告先予执行的具体设想 | 第81-83页 |
四、对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制度条件的反思及完善建议 | 第83-87页 |
(一) 对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条件的反思 | 第83-85页 |
(二) 对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85-87页 |
五、先予执行制度适用的案件类型 | 第87-89页 |
六、先予执行的担保 | 第89-90页 |
七、先予执行的救济 | 第90-92页 |
(一) 对于原告的救济 | 第90-91页 |
(二) 对于被告的救济 | 第91-92页 |
八、先予执行的执行 | 第92-94页 |
第四章 金钱债权启动国家公权力保障 “有效实现”的“钥匙”:执行依据 | 第94-114页 |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依据的规定及存在的缺憾 | 第95-98页 |
(一)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依据的规定 | 第95页 |
(二) 我国执行依据规定所存在的缺憾 | 第95-98页 |
二、私文件 | 第98-101页 |
(一) 一些私文件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理由 | 第98-101页 |
(二) 私文件赋予执行力后债务人的权利保障 | 第101页 |
三、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 | 第101-105页 |
(一) 票据能够被申请通过非诉程序取得执行依据的理由 | 第101-104页 |
(二) 票据申请强制执行的途径:非讼程序 | 第104-105页 |
四、担保物权 | 第105-114页 |
(一) 抵押权 | 第105-109页 |
(二) 质权 | 第109-112页 |
(三) 留置权 | 第112-114页 |
第五章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命脉”:被执行人财产调查 | 第114-152页 |
一、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意义 | 第114-115页 |
(一) 提供“有效实现”的保障 | 第114页 |
(二) 有助于诚信的培植和“不支付文化”的扭转 | 第114-115页 |
(三) 证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的处理完善 | 第115页 |
二、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现行法律规定及反思 | 第115-118页 |
(一)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法院和案外人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中的定位 | 第116-117页 |
(二) 被执行人承担财产申报义务的条件、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及拒不申报和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 第117页 |
(三) 协助执行人问题 | 第117-118页 |
(四) 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措施 | 第118页 |
(五) 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后的处理 | 第118页 |
三、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理论建议 | 第118-149页 |
(一) 申请执行人 | 第118-121页 |
(二) 被执行人 | 第121-143页 |
(三) 执行法院 | 第143-148页 |
(四) 案外人 | 第148-149页 |
四、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具体操作建议 | 第149-152页 |
(一)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法院和案外人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中的定位 | 第149页 |
(二) 被执行人报告的条件、内容、程序及法律后果 | 第149-150页 |
(三) 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措施 | 第150-151页 |
(四) 对于协助执行人 | 第151-152页 |
第六章 特殊金钱债权之“有效实现”保障 | 第152-186页 |
一、小额金钱债权“有效实现”之保障 | 第152-171页 |
(一) 小额金钱债权的界定 | 第152-156页 |
(二) 小额金钱债权诉讼机制的实现保障 | 第156-162页 |
(三) 小额金钱债权执行机制的实现保障 | 第162-171页 |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效实现”之保障 | 第171-186页 |
(一) 保留与完善:“好主意”也要相机而行 | 第171-181页 |
(二) 创新与发展:春江水暖鸭先知 | 第181-186页 |
余论 | 第186-204页 |
一、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不可或缺“正当”与“衡平” | 第186-197页 |
(一) 金钱债权的有效实现必须具有正当性 | 第186-194页 |
(二) 金钱债权的有效实现必须具有衡平性 | 第194-197页 |
二、金钱债权的“有效实现”还须借助执行管理机制和社会机制的保障 | 第197-204页 |
(一)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执行管理机制保障 | 第197-199页 |
(二) 金钱债权“有效实现”的社会机制保障 | 第199-204页 |
结语 | 第204-206页 |
参考文献 | 第206-2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