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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是诉讼证明的唯一标准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1页
一、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廓清第11-16页
 (一) 概念界定第11-13页
 (二) 概念辨析第13-16页
 (三) 小结第16页
二、诉讼证明标准的法律真实论质疑第16-22页
 (一) 法律真实论混淆了法律规范的功能第17-18页
  1. 法律只具备价值判断功能第17页
  2. 法律真实论夸大了事实的法律许可性第17-18页
 (二) 法律真实论片面地理解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第18-19页
 (三) 法律真实论曲解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19-20页
  1. 传统客观真实论者机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19-20页
  2. 法律真实论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曲解第20页
 (四) 法律真实论指导司法实践的危害第20-22页
  1. 勤勉尽责意识的消退第20页
  2. 不利于“疑罪从无”和证明责任分配观念的树立第20-22页
三、诉讼证明标准的科学构建第22-35页
 (一) 诉讼证明标准的历史考察第22-27页
  1. 神示证据制度时代的诉讼证明标准第22-24页
  2. 法定证据制度时代的诉讼证明标准第24页
  3.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时代的证明标准第24-25页
  4. “证据确凿”在制度上的确立第25页
  5. 小结:各种证据制度下证明标准的一致性第25-27页
 (二) 诉讼证明标准的本质要求:要件事实“证据确凿”第27-28页
  1. “事实”的确定:实体法律规范下的要件事实第27-28页
  2. 要件事实“证据确凿”的涵义第28页
 (三) 诉讼证明标准的一般规律:一元制第28-32页
  1.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纠纷性质差异不应成为多元制的理由第28-29页
  2. 效率论不应成为多元制的理由第29-30页
  3. 刑民责任差异不是事实认定的不同标准而导致第30-31页
  4. 民事诉讼“莫须有”批判第31-32页
 (四) 实体法律规范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出路第32-33页
  1. 刑事诉讼领域的疑罪从无第32页
  2. 民事诉讼领域的证明责任第32-33页
 (五) 在诉讼模式上保障证明标准的实现第33-35页
结语: 历史中的人与历史中的案件第35-36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36-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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