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2页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9-11页 |
二、主要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第一节 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基本界定 | 第12-17页 |
一、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涵义 | 第12页 |
二、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性质 | 第12-13页 |
(一) 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是应对金融风险的事后补救措施 | 第12-13页 |
(二) 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同时具有对金融风险的事前防范作用 | 第13页 |
三、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现实意义 | 第13-17页 |
(一)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是建设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的内在要求 | 第13-14页 |
(二)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是我国金融监管能力成熟和进步的重要体现 | 第14-16页 |
(三)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是我国证券公司自身走向成熟的表现 | 第16页 |
(四)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要求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我国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主要模式评述 | 第17-25页 |
一、托管 | 第17-20页 |
(一) 托管的涵义 | 第17-18页 |
(二) 托管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18页 |
(三) 托管制度在我国的实践 | 第18-20页 |
二、行政接管 | 第20-23页 |
(一) 行政接管的内涵 | 第20页 |
(二) 实行行政接管的理论基础 | 第20-21页 |
(三) 行政接管在中国的实践 | 第21-23页 |
三、撤销 | 第23-25页 |
(一) 撤销的内涵 | 第23-24页 |
(二) 我国对撤销证券公司的实践 | 第24-25页 |
第三节 中外证券公司退出制度比较 | 第25-41页 |
一、中外证券公司退出方式比较 | 第25-30页 |
(一) 我国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方式市场化程度低 | 第25-29页 |
(二) 发达国家中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方式市场化程度高 | 第29-30页 |
二、中外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法制化程度比较 | 第30-35页 |
(一) 我国的退出机制法制化程度低,缺乏系统的法律框架 | 第30-32页 |
(二) 发达国家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法制化程度高,有完善的法律体系 | 第32-35页 |
三、中外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配套制度比较 | 第35-41页 |
(一) 我国已经建立了风险预警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基本法律规范,但仍有待完善 | 第35-38页 |
(二) 成熟市场中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均包含了完善的风险预警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 第38-41页 |
第四节 对我国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建议 | 第41-45页 |
一、我国目前缺乏专门针对证券公司破产的法律制度,因此很有必要对此做出专门的规定 | 第41-43页 |
(一) 证券公司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简介 | 第41-42页 |
(二) 制定证券公司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划 | 第42-43页 |
二、深入理解证券公司破产机制的涵义,构建包含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整套系统 | 第43-45页 |
(一) 监管当局要提高监管水平 | 第43页 |
(二) 证券公司要加强自律 | 第43-44页 |
(三) 投资者要提高自身素质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6页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46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