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9-21页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第9-11页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11-19页 |
一、几种责任原则的含义及比较 | 第11-16页 |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原则 | 第16-18页 |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第18-19页 |
第三节 本文的预期创新、分析方法和文章结构 | 第19-21页 |
一、预期创新 | 第19-20页 |
二、分析方法和文章结构 | 第20-21页 |
第二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原则的博弈分析 | 第21-32页 |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适度预防” | 第21-24页 |
一、何谓“适度预防” | 第21-23页 |
二、“适度预防”的图形分析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四种责任原则的博弈分析 | 第24-32页 |
一、基本假设 | 第24-25页 |
二、无责任原则 | 第25-26页 |
三、严格责任原则 | 第26-28页 |
四、共同过失责任原则 | 第28-30页 |
五、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 | 第30-32页 |
第三章 《交通法》采取的责任原则与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的比较 | 第32-37页 |
第一节 《交通法》采取的责任原则 | 第32页 |
第二节 两种责任原则的比较 | 第32-37页 |
一、相似之处 | 第32-33页 |
二、两种责任原则的差异 | 第33-37页 |
第四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第37-43页 |
第一节 责任保险的重要作用 | 第37-41页 |
一、机动车赔偿能力不足会削弱预防的动力 | 第37-38页 |
二、责任保险可以弥补机动车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 | 第38-41页 |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负面影响 | 第41-43页 |
第五章 《交通法》实施之后产生的问题 | 第43-50页 |
第一节 对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认识 | 第43-45页 |
第二节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 | 第45-46页 |
第三节 机动车一方对行人赔偿责任的减轻 | 第46-47页 |
第四节 “碰瓷党”的出现 | 第47-48页 |
第五节 “双重过失为抗辩的严格责任原则”能较好解决上述问题 | 第48-50页 |
第六章 采取的对策 | 第50-57页 |
第一节 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第50-53页 |
一、强制责任保险下的责任限额 | 第50页 |
二、确定保障范围 | 第50-51页 |
三、受害人应该享有直接求偿权 | 第51页 |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第51-52页 |
五、建立强制缔约制度 | 第52-53页 |
第二节 建立强制责任险为基础、商业责任险为补充的理赔结构 | 第53-55页 |
一、并存的必要性 | 第53页 |
二、商业责任险,强制责任险和强制责任险为基础、商业责任险为补充这三种清况下的赔偿比较 | 第53-54页 |
三、二者共存的模式 | 第54-55页 |
第三节 减少行人违规的措施 | 第55-57页 |
第七章 结论 | 第57-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3页 |
一、英文文献 | 第59-61页 |
二、中文文献 | 第61-63页 |
致谢 | 第63-64页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64-65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