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认定存在的问题 | 第9-15页 |
第一节 医疗事故罪客观行为认定在理论中存在的问题 | 第9-12页 |
一、医疗行为的界定不明确 | 第9-10页 |
二、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定标准单一 | 第10-11页 |
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混乱 | 第11页 |
四、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判断 | 第11-12页 |
第二节 医疗事故罪客观行为认定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 第12-15页 |
一、病例封存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2-13页 |
二、错将符合标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刑事立案的前置性程序 | 第13页 |
三、混淆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 第13-14页 |
四、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认识有误 | 第14-15页 |
第二章 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之界定 | 第15-22页 |
第一节 医疗行为的正当化 | 第15-17页 |
一、阻却医疗行为违法性的根据 | 第15-16页 |
二、知情同意法则与自我决定权 | 第16页 |
三、患者同意的成立要件 | 第16-17页 |
第二节 “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认定标准 | 第17-19页 |
一、客观上医疗行为违法性较严重 | 第17-18页 |
二、主观上行为人存在重大过错 | 第18-19页 |
第三节 “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表现形式 | 第19-22页 |
一、作为形式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 第19页 |
二、不作为形式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 | 第19-22页 |
第三章 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成立犯罪之标准 | 第22-29页 |
第一节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学说 | 第22-23页 |
一、医学标准 | 第22页 |
二、刑法标准 | 第22-23页 |
三、事故参与度标准 | 第23页 |
第二节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标准分析 | 第23-25页 |
一、对于医学标准的评析 | 第23-24页 |
二、对于刑事标准的评析 | 第24页 |
三、对于事故参与度标准的评析 | 第24-25页 |
第三节 “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 第25-29页 |
一、医疗事故罪因果关系认定存在的问题 | 第25-26页 |
二、以损害结果的客观归责解决医疗事故罪因果关系 | 第26-29页 |
第四章 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医疗鉴定 | 第29-35页 |
第一节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医疗事故刑事案件中的地位 | 第29-30页 |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刑事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 第29-30页 |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 | 第30页 |
第二节 国外有关鉴定的法律制度 | 第30-32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有关鉴定的法律制度 | 第30-31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有关鉴定的法律制度 | 第31-32页 |
三、两大法系鉴定制度的比较 | 第32页 |
第三节 未来我国医疗事故罪中的鉴定制度发展方向 | 第32-35页 |
一、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 第32-33页 |
二、明确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人的作证义务 | 第33页 |
三、切实落实专家辅助人制度 | 第33-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致谢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