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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犯罪化改造--以行政法与刑法的交叉为研究视角

中文摘要第1-6页
英文摘要第6-7页
文献综述第7-9页
 一、有关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研究综述第7页
 二、劳动教养犯罪化改造之立论依据综述第7-8页
 三、进行劳动教养制度犯罪化改造的时机和条件问题综述第8-9页
序言第9页
第一部分 法治视角下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缺陷反思第9-17页
 一、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第10-11页
 二、法治视角下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缺陷第11-17页
  (一) 劳动教养范围过宽第11-12页
  (二) 由公安机关自行单方面最终决定劳动教养第12-13页
  (三) 劳动教养制度的目的从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教育改造事实上演变成了最重的行政处罚第13页
  (四)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不符合职权法定原则第13-15页
  (五)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违背程序正义第15-16页
  (六) 现行劳动教养的法律救济具有局限性第16-17页
第二部分 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应进行犯罪化改造第17-28页
 一、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犯罪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初步设想第17-18页
 二、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概念第18-19页
 三、对现行制度下应送劳动教养行为认定的犯罪化改造第19-25页
  (一) 劳动教养对象的行为具有刑事性第19-20页
  (二) 对现行制度下应送劳动教养行为的认定进行犯罪化改造可以弥补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缺陷,更好地保护人权第20-22页
  (三) 对现行制度下应送劳动教养行为的认定进行犯罪化改造有利于打击严重行政违法第22-23页
  (四) 对现行制度下应送劳动教养行为的认定进行犯罪化改造是完善我国刑事法体系和行政法体系的需要第23-24页
  (五)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借行政罚之名行刑事罚之实的社会现实决定必须对之进行犯罪化改造第24-25页
 四、对现行制度下劳动教养处理的刑事化改造第25-28页
  (一) 用刑罚方法对劳教罪犯进行处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25-26页
  (二) 用非刑罚方法对劳教罪犯进行处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26-28页
第三部分 劳动教养犯罪化改造的实现及障碍排除第28-38页
 一、劳动教养犯罪化改造的条件已经成熟第28-30页
  (一) 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犯罪化改造的物质基础已经具备第28-29页
  (二) 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犯罪化改造所必需的思想观念初步树立第29页
  (三) 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足以胜任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进行犯罪化改造后的司法工作第29-30页
  (四) 劳动教养数十年的实践为我们进行犯罪化改造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第30页
  (五) 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迫使我国必须加快劳动教养犯罪化改造进程第30页
 二、劳动教养犯罪化改造可能面临的障碍及消解第30-38页
  (一) 来自传统的犯罪观念和国际潮流的障碍及消解第30-33页
  (二) 来自传统刑法理论的障碍及消解第33-35页
  (三) 来自社会现实实践的障碍及消解第35-38页
结语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后记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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