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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若干提单纠纷研究

引言第1-14页
1 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提单批注纠纷第14-23页
 1.1 提单批注纠纷产生的原因第14-18页
  1.1.1 承运人是否应在提单上批注第14-16页
  1.1.2 判断货物外表状况是否良好的标准不统一第16-18页
 1.2 提单批注与不清洁提单第18-21页
  1.2.1 提单批注与不清洁提单的关系第18-19页
  1.2.2 几种常见的提单批注第19-21页
 1.3 我国《海商法》中有关提单批注问题的规定及不足第21-23页
  1.3.1 《海商法》中有关提单批注问题的规定第21-22页
  1.3.2 《海商法》中提单批注问题规定的不足第22-23页
2 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纠纷第23-38页
 2.1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概述第23-25页
  2.1.1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的含义第23-24页
  2.1.2 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的异同第24-25页
 2.2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的法律性质第25-32页
  2.2.1 违约说第26-28页
  2.2.2 侵权说第28-29页
  2.2.3 责任竞合说第29-30页
  2.2.4 缔约过失说第30-31页
  2.2.5 多重法律责任说第31-32页
  2.2.6 变态责任说第32页
 2.3 倒签、预借提单的单证效力第32-35页
  2.3.1 倒签、预借提单后,单证无效第33页
  2.3.2 倒签、预借提单后,单证有效第33-35页
 2.4 倒签、预借提单与信用证欺诈例外第35-38页
  2.4.1 英美各国对待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态度第36-37页
  2.4.2 我国对待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态度第37-38页
3 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无单放货纠纷第38-54页
 3.1 凭正本提单交货原则概述第39-42页
  3.1.1 凭正本提单交货原则的确立第39-40页
  3.1.2 凭正本提单交货原则的含义第40-42页
 3.2 无单放货的含义及产生原因第42-45页
  3.2.1 无单放货的含义第42-43页
  3.2.2 产生无单放货的原因第43-45页
 3.3 记名提单的无单放货问题第45-49页
  3.3.1 记名提单的含义第45页
  3.3.2 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的理论与实践第45-49页
 3.4 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第49-54页
  3.4.1 侵权说第50-51页
  3.4.2 违约说第51-53页
  3.4.3 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说第53-54页
 3.5 对我国《海商法》中凭单交货规定的思考第54页
4 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海运保函纠纷第54-67页
 4.1 海运保函的含义第55-56页
 4.2 各国法律及公约对待海运保函的态度第56-59页
  4.2.1 英美法院对待海运保函的态度第56-57页
  4.2.2 法国法律对海运保函的规定第57页
  4.2.3 一些国际组织对海运保函的态度第57页
  4.2.4 《汉堡规则》中有关海运保函的规定第57-58页
  4.2.5 我国的司法实践第58-59页
 4.3 海运保函的法律效力第59-65页
  4.3.1 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出具的保函的法律效力第60-61页
  4.3.2 为预借或倒签提单而出具的保函的法律效力第61-62页
  4.3.3 为提货而出具的保函的法律效力第62-64页
  4.3.4 保函的效力范围第64-65页
 4.4 实务中,承运人在接受保函时应注意的问题第65-67页
  4.4.1 担保主体是否可靠第65-66页
  4.4.2 保函的有效责任范围及责任期限第66-67页
  4.4.3 保函是否有充分保护船东权利的保护性条款第67页
5 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滞期费纠纷第67-78页
 5.1 航次租约下滞期费纠纷产生的原因第68页
 5.2 航次租约提单下滞期费的责任方第68-71页
  5.2.1 租约中规定有滞期费条款时,滞期费的责任方第68-69页
  5.2.2 租约提单中规定有滞期费条款时,滞期费的责任方第69-71页
 5.3 买卖合同、租约提单并入租约滞期费条款第71-76页
  5.3.1 何为有效的滞期费并入条款第71-73页
  5.3.2 实践中,两大法系对滞期费并入条款的不同态度第73-76页
 5.4 对我国《海商法》中滞期费并入条款的探讨第76-78页
结束语第78-80页
致谢第80-81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8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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