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诉讼法论文--刑事诉讼法论文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研究--《律师法》第33条和《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立法冲突与解释

摘要第1-7页
第一章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概述第7-11页
 一、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的功能第7页
 二、96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会见权行使现状第7-11页
第二章 《律师法》修改后的施行情况第11-16页
 一、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行使现状第11-12页
 二、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问题第12-16页
第三章 具体的立法冲突及评析第16-29页
 一、会见的时间问题第16-20页
 二、从“可以聘请”到“有权会见”第20-21页
 三、会见的程序问题第21-25页
 四、会见过程侦查人员在场与监听问题第25-29页
第四章 结语第29-30页
参考文献第30-33页

论文共3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问题与主义之间--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下一篇:论刑事和解及其在我国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