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12-17页 |
一、游戏直播画面的可作品性 | 第17-31页 |
(一)游戏直播画面的构成 | 第17-22页 |
1.电子游戏画面 | 第18-20页 |
2.游戏主播后期加工行为所形成的画面 | 第20-22页 |
(二)游戏直播画面能否构成作品 | 第22-27页 |
1.游戏直播画面的独创性分析 | 第23-26页 |
2.游戏直播画面的可复制性考察 | 第26页 |
3.游戏直播画面是否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 第26-27页 |
(三)游戏直播画面的作品类型归属 | 第27-31页 |
1.电子游戏画面的作品类型归属 | 第27-28页 |
2.后期加工行为所形成画面的作品类型归属 | 第28-31页 |
二、游戏直播画面的权利主体及其权利 | 第31-46页 |
(一)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 第31-39页 |
1.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人 | 第31-35页 |
2.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人的权利 | 第35-39页 |
(二)游戏玩家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 | 第39-42页 |
1.游戏玩家构成表演者 | 第39-40页 |
2.游戏玩家的权利 | 第40-42页 |
(三)游戏直播平台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 | 第42-46页 |
1.游戏直播平台的法律地位 | 第42-43页 |
2.游戏直播平台的权利 | 第43-46页 |
三、游戏直播与合理使用 | 第46-54页 |
(一)合理使用的判定因素 | 第46-47页 |
(二)游戏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 | 第47-54页 |
1.使用作品的行为性质和行为目的 | 第47-50页 |
2.被使用作品的性质 | 第50-51页 |
3.被使用的作品数量和质量 | 第51页 |
4.对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的影响 | 第51-54页 |
四、完善游戏直播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建议 | 第54-62页 |
(一)现行游戏直播著作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54-57页 |
1.保护游戏直播著作权所存在的问题 | 第54-55页 |
2.保护游戏直播相关权所存在的问题 | 第55-57页 |
(二)完善游戏直播著作权保护制度的路径 | 第57-62页 |
1.完善保护游戏直播著作权的制度路径 | 第57-60页 |
2.完善保护游戏直播相关权的制度路径 | 第60-62页 |
结语 | 第62-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7页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 第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