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第1章 引言 | 第9-16页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9-10页 |
1.1.1 研究的目的 | 第9页 |
1.1.2 研究的意义 | 第9-10页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0-13页 |
1.2.1 国外有关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1.2.2 国内有关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 | 第11-12页 |
1.2.3 国内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研究现状 | 第12-13页 |
1.2.4 国内外研究简评 | 第13页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13-16页 |
1.3.1 研究思路 | 第13-14页 |
1.3.2 研究的方法 | 第14页 |
1.3.3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14-16页 |
第2章 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及相关理论 | 第16-22页 |
2.1 相关概念 | 第16-18页 |
2.1.1 社区 | 第16页 |
2.1.2 城市社区 | 第16-17页 |
2.1.3 协商民主 | 第17页 |
2.1.4 基层协商民主 | 第17-18页 |
2.2 相关理论 | 第18-22页 |
2.2.1 社会治理理论 | 第18-19页 |
2.2.2 在社会治理中引入协商民主的必然性 | 第19-22页 |
第3章 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发展现状 | 第22-33页 |
3.1 南昌市城市社区情况 | 第22-25页 |
3.1.1 南昌市情概况 | 第22页 |
3.1.2 县区社区分布情况 | 第22-23页 |
3.1.3 南昌市城市社区权力结构情况 | 第23-25页 |
3.2 南昌市发展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比较优势 | 第25-26页 |
3.2.1 南昌市城市社区规模、人口规模适当 | 第25页 |
3.2.2 南昌市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相对较为简单 | 第25页 |
3.2.3 南昌市城市社区具有直接衔接的协商平台——民情家访工作机制 | 第25-26页 |
3.3 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模式——“社区民情理事会” | 第26-28页 |
3.4 南昌市开展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取得的成效 | 第28-33页 |
3.4.1 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 第28-29页 |
3.4.2 培养了社区后备力量,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 | 第29-30页 |
3.4.3 提高了居民民主参与意识,凝聚了社区治理共识 | 第30-31页 |
3.4.4 推进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 第31页 |
3.4.5 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第31-33页 |
第4章 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困境调查与分析 | 第33-49页 |
4.1 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调查设计和结果统计 | 第33-41页 |
4.1.1 调查方法和调查对象的确定 | 第33-34页 |
4.1.2 问卷设计和调查过程 | 第34页 |
4.1.3 调查结果统计 | 第34-41页 |
4.2 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困境分析 | 第41-49页 |
4.2.1 社区组织协商民主能力不强 | 第41-44页 |
4.2.2 社区居民参与协商积极性不高 | 第44-46页 |
4.2.3 社区协商民主运行保障不全 | 第46-49页 |
第5章 国内外发达地区社区协商民主的经验借鉴 | 第49-56页 |
5.1 深圳:罗湖区党政社群社区共治经验 | 第49-50页 |
5.2 杭州:小区物管牵头协商经验 | 第50-51页 |
5.3 香港:区议会和街坊会经验 | 第51-52页 |
5.4 新加坡:公民咨询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经验 | 第52-53页 |
5.5 国内外发达地区经验对南昌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启示 | 第53-56页 |
5.5.1 规范明晰基层政府职能、科学规划社区治理体制 | 第53页 |
5.5.2 修订和完善法律,落实刚性保障 | 第53-54页 |
5.5.3 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领导作用 | 第54页 |
5.5.4 全面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 | 第54页 |
5.5.5 着力激发居民公共精神 | 第54-55页 |
5.5.6 培养社区协商民主中的“意见领袖” | 第55页 |
5.5.7 政府在人财物方面全面保障社区发展 | 第55-56页 |
第6章 加强南昌市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建议 | 第56-67页 |
6.1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社区权力结构体系 | 第56-57页 |
6.1.1 理顺社区治理体制,厘清社区权力与责任 | 第56页 |
6.1.2 转变观念,给社区“减负”,激发群众自治活力 | 第56-57页 |
6.1.3 改革社区财政,实行预算直拨,政府监督使用 | 第57页 |
6.2 坚持多方协同,着力夯实社区协商民主基础 | 第57-59页 |
6.2.1 坚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 第57-58页 |
6.2.2 大力发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 第58页 |
6.2.3 注重培养社区“意见领袖” | 第58-59页 |
6.3 坚持强化认识,着力增强社区协商民主能力 | 第59-62页 |
6.3.1 深化对协商民主的认识 | 第59-60页 |
6.3.2 加强对社区协商能力的培养 | 第60页 |
6.3.3 强化对社区协商过程的监督 | 第60-61页 |
6.3.4 扩大协商主体参与范围 | 第61页 |
6.3.5 建立社区干部奖惩机制 | 第61-62页 |
6.4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培育社区居民公共精神 | 第62-64页 |
6.4.1 全面宣传推广 | 第62页 |
6.4.2 加强教育引导 | 第62-63页 |
6.4.3 积极参与体验 | 第63页 |
6.4.4 推动党员示范 | 第63-64页 |
6.4.5 开展“家风建设” | 第64页 |
6.5 坚持强化保障,着力提升社区协商民主运行能力 | 第64-67页 |
6.5.1 修订完善社区自治不合时的条款 | 第64-65页 |
6.5.2 制定国家层面的基层协商法律 | 第65页 |
6.5.3 强化对协商结果执行的监督 | 第65-66页 |
6.5.4 增强社区协商民主运行的综合保障 | 第66-67页 |
第7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第67-68页 |
7.1 结论 | 第67页 |
7.2 进一步的方向 | 第67-68页 |
致谢 | 第68-69页 |
参考文献 | 第69-71页 |
附录 南昌城市社区协商民主调查问卷 | 第71-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