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目录 | 第7-9页 |
一、导语 | 第9-14页 |
(一) 研究缘起 | 第9页 |
(二) 调查的意义和目的 | 第9-10页 |
(三) 问卷的设计和结构 | 第10-11页 |
(四) 本课题研究的方法 | 第11-12页 |
1、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 | 第11页 |
2、理论和调查相结合 | 第11页 |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 第11-12页 |
(五) 局限性认识 | 第12-14页 |
1、调查过于专注地方性 | 第12页 |
2、结论的普适性 | 第12页 |
3、研究者个人问题 | 第12-13页 |
4、本研究是个案研究 | 第13-14页 |
二、调查主要内容及分析 | 第14-28页 |
(一) 被调查地区简介 | 第14页 |
(二) 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 第14-15页 |
(三) 被调查者法律意识的情况 | 第15-16页 |
1、被调查者的法律意识还很落后 | 第15页 |
2、被调查者法律知识还很匮乏 | 第15-16页 |
3、被调查者维权手段很少诉诸法律 | 第16页 |
(四) 农村财产继承的具体实施的现状统计分析 | 第16-25页 |
1、遗嘱的适用 | 第16-17页 |
2、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 | 第17页 |
3、女性的继承权 | 第17-18页 |
4、遗嘱有关继子女的继承权的问题 | 第18页 |
5、父母财产分割的时间 | 第18页 |
6、父母健在时的分配方式 | 第18-19页 |
7、丧葬费用是否属于遗产的债务 | 第19-21页 |
8、继承权的丧先 | 第21-22页 |
9、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方法及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第22-23页 |
10、对于遗产分割之前的管理 | 第23-25页 |
11、遗产范围的界定 | 第25页 |
(五) 南北方农村继承习惯对比分析 | 第25-28页 |
1、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形式 | 第26-27页 |
2、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与宗祧继嗣观念 | 第27-28页 |
三、临颖地区民众继承习惯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 第28-33页 |
(一) 父母财产在双方都死亡后再进行分配是最普遍的分配方式 | 第28页 |
(二) 继承中仍然存在较严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 第28-29页 |
(三) 是否赡养父母仍然决定着是否享有继承权 | 第29-30页 |
(四) 在广大农村,遗嘱的适用率仍然较低 | 第30页 |
(五) 父债子还思想依然根深地固 | 第30-31页 |
(六) 宗祧与继承 | 第31-33页 |
四、结语 | 第33-38页 |
(一) 发展经济,普及法律,破除观念—抵制和消除“厌讼”现象 | 第33-34页 |
(二) 确定继承权的丧失应当取消“情节严重”的限制 | 第34页 |
(三) 应明确丧葬费用的性质 | 第34-35页 |
(四) 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 | 第35页 |
(五) 法律宣传的问题 | 第35-36页 |
(六) 合理吸纳农村传统“习惯法” | 第36-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39页 |
致谢 | 第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