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10页 |
ABSTRACT | 第10-13页 |
引言 | 第13-14页 |
一、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 第14-24页 |
(一) 医疗纠纷的基本理论 | 第14-16页 |
1、医疗纠纷的界定 | 第14页 |
2、医疗纠纷的种类 | 第14-16页 |
(二) 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理 | 第16-22页 |
1、证明责任的基本内涵 | 第16-17页 |
2、证明责任分配的主要学说 | 第17-22页 |
(三) 医疗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性 | 第22-24页 |
二、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分配的比较研究 | 第24-31页 |
(一) 不同国家与地区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 第24-28页 |
1、英美法中事实说明自己原则 | 第24-26页 |
2、德国法中表见证明原则 | 第26-27页 |
3、日本法中大概推定原则 | 第27-28页 |
4、我国台湾地区的综合说 | 第28页 |
(二) 我国医疗纠纷证明责任与各国证明责任的比较 | 第28-31页 |
1、我国证明责任倒置与英美法事实说明自己原则的比较 | 第28-29页 |
2、我国证明责任倒置与德国法表见证明原则的比较 | 第29页 |
3、我国证明责任倒置与日本法大概推定原则的比较 | 第29-30页 |
4、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比较 | 第30-31页 |
三、我国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分配的现状与完善 | 第31-39页 |
(一) 我国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回顾 | 第31-32页 |
1、最高院《证据规定》出台之前 | 第31页 |
2、最高院《证据规定》出台之后—《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 | 第31-32页 |
3、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颁布以来 | 第32页 |
(二)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证明责任改革的成功之处 | 第32-34页 |
1、创造性地采用了“医疗损害责任”概念 | 第32-33页 |
2、科学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 | 第33页 |
3、科学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 第33-34页 |
(三)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纠纷证明责任制度改革的不足 | 第34-36页 |
1、没有实行证明责任缓和,有损受害患者一方的利益 | 第34-35页 |
2、医疗产品损害将医疗机构以销售者对待将会损害医疗机构合法权益 | 第35-36页 |
3、回避“因果关系”要件的窘境 | 第36页 |
(四) 我国医疗纠纷证明责任的完善 | 第36-39页 |
1、在医疗过失和因果关系的证明上实行证明责任缓和 | 第36-37页 |
2、在医疗产品损害中确定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 第37页 |
3、在医疗诉讼中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第37页 |
4、建立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 第37-38页 |
5、建立相应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第38-39页 |
结论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1页 |
参考政策法规 | 第41-42页 |
发表文章目录 | 第42-43页 |
致谢 | 第43-44页 |
个人简况 | 第44-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