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建立民事审前程序的意义 | 第8-11页 |
第二章 国外立法例及我国的现状介绍 | 第11-22页 |
第一节 国外立法例 | 第11-17页 |
一、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审前程序 | 第11-16页 |
二、职权主义模式下的审前程序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我国目前关于民事审前程序的立法以及司法现状 | 第17-22页 |
一、我国目前关于开庭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 第18-19页 |
二、我国关于民事审前工作的司法实践 | 第19-22页 |
第三章 建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基本原则 | 第22-29页 |
第一节 我国目前民事诉讼的规定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原则的确定 | 第22-24页 |
第二节 辩论原则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处分原则 | 第25-29页 |
第四章 审前程序具体制度的建构 | 第29-45页 |
第一节 答辩失权 | 第29-35页 |
一、答辩制度在我国的现状 | 第29-30页 |
二、国外关于答辩制度的规定 | 第30-32页 |
三、在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建立答辩失权制度 | 第32-35页 |
第二节 程序选择权 | 第35-41页 |
一、对审前结案方式的选择 | 第37-39页 |
二、在审前程序中对法官的选择 | 第39-41页 |
第三节 释明权制度 | 第41-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书目 | 第46-47页 |
声明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