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民事举证责任概述 | 第8-14页 |
一、 民事举证责任的概念 | 第8-11页 |
(一) 英美法系对举证责任概念的理解 | 第8-9页 |
(二) 大陆法系对举证责任概念的理解 | 第9页 |
(三) 我国学术界的几种观点 | 第9页 |
(四) 笔者的观点是双层含义说 | 第9-11页 |
(五) 从诸种认识观点的比较评析中所得启示 | 第11页 |
二、 举证责任的性质 | 第11-14页 |
(一) 关于民事举证责任法律性质的理论学说 | 第11-12页 |
(二) 对上述学说的评价 | 第12-13页 |
(三) 笔者的观点是举证责任的“风险负担说” | 第13-14页 |
第二章 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及其规则 | 第14-33页 |
一、 举证责任分配的内涵 | 第14-15页 |
二、 举证责任分配的有关学说及评析 | 第15-20页 |
(一) 待证事实分类说 | 第15-16页 |
(二) 法规分类说 | 第16-17页 |
(三) 法律要件分类说 | 第17-18页 |
(四) 本世纪50年代以来的举证责任分配理论 | 第18-20页 |
三、 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取向 | 第20-27页 |
(一) 举证责任分配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的双重价值特征: | 第20-21页 |
(二)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与实体一般公正 | 第21-23页 |
(三)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与程序公正价值 | 第23-27页 |
四、 明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实践意义 | 第27页 |
(一) 对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的意义 | 第27页 |
(二) 对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意义 | 第27页 |
五、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立法完善 | 第27-31页 |
(一) 我国有关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立法现状及不足 | 第28页 |
(二) 构建合理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 | 第28-31页 |
六、 举证责任分配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 | 第31-33页 |
(一) 依法分配举证责任 | 第31-32页 |
(二) 根据公平、正义的理念正确行使举证责任分配的自由裁量权 | 第32-33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 第33-39页 |
一、 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 | 第33-37页 |
(一) 国外及我国对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问题所持观点及做法 | 第33-35页 |
(二) 合理界定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的范围及权限 | 第35-37页 |
二、 我国法院的证据调查的弊端 | 第37-39页 |
(一) 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及我国的超职权主义 | 第37-38页 |
(二) 我国超职权主义存在的弊端 | 第38-39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几点建议 | 第39-43页 |
一、 建立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人员保障制度 | 第39-40页 |
二、 规定当事人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第40页 |
三、 建立现代证人作证制度 | 第40-43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书目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