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共同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 第11-16页 |
(一) 共同过失犯罪、过失共同犯罪与共同犯罪 | 第11页 |
(二) 共同过失犯罪争鸣观点 | 第11-13页 |
(三) 共同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之分析 | 第13-15页 |
(四) 共同过失犯罪成立条件 | 第15-16页 |
二、交通肇事罪共同过失犯罪中的责任分配 | 第16-19页 |
(一) 独立责任原则及分析 | 第16页 |
(二) 主从犯问题及分析 | 第16-18页 |
(三) 其他学说及分析 | 第18-19页 |
三、指使逃逸情形应当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教唆犯 | 第19-23页 |
(一) 否定论及评析 | 第19-21页 |
(二) 肯定论及评析 | 第21-23页 |
四、强令作业情形应当成立共同过失犯罪 | 第23-25页 |
(一) 单位主管等人员的交通肇事罪主体资格 | 第23页 |
(二) 强令作业情形符合共同过失犯罪成立条件 | 第23-24页 |
(三) 强令作业情形属于过失教唆犯 | 第24-25页 |
五、无法分清责任的连环交通事故类案件成立共同过失犯罪的设想 | 第25-30页 |
(一) 规范无法分清责任的连环交通事故之必要性 | 第25页 |
(二) 无法分清责任的连环交通事故的实践处理方法分析 | 第25-29页 |
(三) 无法分清责任的连环交通事故应当成立共同过失犯罪 | 第29-30页 |
结论 | 第30-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