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缔约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陈某诉A保险公司案为例
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13-15页 |
(一) 格式条款未经商榷能否认定为合同内容 | 第13-14页 |
(二) 投保人在合同中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 第14页 |
(三) 保险人是否已适当履行说明义务 | 第14-15页 |
(四) 应否限制保险人的抗辩 | 第15页 |
二、 格式条款的效力确认 | 第15-20页 |
(一) 格式条款 | 第15-17页 |
(二) 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确认 | 第17-20页 |
三、 投保人的注意义务 | 第20-21页 |
(一) 含义 | 第20-21页 |
(二) 在保险交易过程中善尽注意义务 | 第21页 |
四、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 第21-27页 |
(一) 保险人说明义务及其理论基础 | 第21-23页 |
(二) 如何正确履行说明义务 | 第23-27页 |
五、 保险人的抗辩限制 | 第27-28页 |
(一) 公平原则 | 第27-28页 |
(二) 合同解释原则 | 第28页 |
(三)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 第28页 |
六、 本案中当事人的争议解析 | 第28-32页 |
(一) 该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 第29-30页 |
(二) 陈某未正确履行注意义务 | 第30页 |
(三) 陈某的合理期待应受法律保护 | 第30-31页 |
(四) A 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不当 | 第31页 |
(五) 应对 A 保险公司的抗辩加以限制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