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豆芽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7-8页 |
一、基本案情及案件争议焦点 | 第8-11页 |
(一)案情简介 | 第8页 |
(二)案件争议焦点 | 第8-9页 |
1.争议焦点一:豆芽上是否残留有无根水 | 第8-9页 |
2.争议焦点二:豆芽的法律属性模糊 | 第9页 |
(三)“毒”豆芽案件首获无罪判决 | 第9-11页 |
二、本案证据存在的问题 | 第11-15页 |
(一)豆芽上残留的无根水对人体危害的认定 | 第11-12页 |
(二)间接证据的证据能力认定 | 第12-15页 |
三、本案适用法律存在的问题 | 第15-19页 |
(一)各地“毒”豆芽案件的定性差异 | 第15-16页 |
(二)“食品”“有毒有害”在刑法上的含义 | 第16-19页 |
1.食品在刑法上的含义 | 第16-17页 |
2.有毒有害在刑法上的含义 | 第17-19页 |
四、案件引发的思考 | 第19-21页 |
五、我国食品安全需要借鉴和完善之处 | 第21-26页 |
(一)域外食品安全立法借鉴 | 第21-22页 |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 | 第22-26页 |
1.如何准确适用法律,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 第23-24页 |
2.刑法对于食品安全的积极作用 | 第24-26页 |
结语 | 第26-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9页 |
致谢 | 第29页 |